2011年06月07日 07:43 来源:东方早报
一个做生意的老百姓,如果把30000元当3000元花出去,一定急得上蹿下跳,要找到那个拿错钱的主顾。
一个做生意的老百姓,如果把30000元当3000元花出去,一定急得上蹿下跳,要找到那个拿错钱的主顾;如果人家主动上门来还钱,事主一定激动得连声感谢,不排除还有道歉下跪的——这都是人之常情。但是,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银行和储户之间,一切就会来个“乾坤颠倒”。下岗女工杜女士遭遇的正是这一幕。
据6月6日的《扬子晚报》报道,杜女士到南京市中央门一银行取款,取出存折上仅有的3000元钱,结果银行给了30000元,一下就多给了2.7万元现钞。别处购物付款发现银行多给钱后,杜女士与蔡先生一起到银行还钱,却是三次受阻,人家根本不理睬她。甚至在民警陪伴下,杜女士第三次找上银行要还款时,银行现场负责人还高呼:“银行不差钱!” 银行方面不仅不肯查清情况,反而拒收这笔市民主动退款,将杜女士一行赶出银行。最后杜女士只好将2.7万元现金暂时交给派出所保管。杜女士表示:“我是真的没有想到退还现金还这么难!”连向银行还钱都遭遇拒绝,如果你想向银行提什么意见,就更没有人听了。
银行自己做错了事,为什么却如此霸道?一家银行负责人称,银行出现取款错误的事情很常见。银行有监控,还会找到多取钱的当事人,不还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储户在取款时由于银行失误多拿了钱,储户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仍有返还义务。在储户拒绝返还的情况下,只要银行能提供证据证明办理业务时确实多取了钱给储户,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钱。所以银行才会如此不害怕出错。相反,那个多拿了钱的杜女士却一点也没有“学雷锋”做好事的从容和骄傲,反而怕得要死。“许霆的事情大家都还记得,我好害怕。”杜女士担心自己多拿了银行的钱,成为下一个“许霆”。在这样的情势下,你能指望银行对于主动还钱的杜女士热情接待吗?
一位律师朋友说,很多银行的柜台上都会摆着一块“钱请当面点清,离柜不认”的提示牌,这样的提示牌没有法律效力。可我们常听说:当银行有录像证明客户多拿了钱,就是“离柜”,你也跑不了责任;相反,客户说少拿了钱或取到假钞,有的银行就按“离柜不认”的原则办事,拒绝验证当时情况,推卸责任。
出了错误的是银行,可是没有人向储户道歉,连送上门的钱都推出去,担惊受怕的反而是储户。仰仗自身垄断地位,高高在上的银行管理者,何时能学会认真对待普通储户,并为自己的错误向其赔礼道歉?江苏东台 殷国安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