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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出租车公司坐收暴利

2011年06月07日 05:02 来源:深圳商报

  在油价上行背景下,各大城市出租车运价迎来新一轮上涨,4月至今,出租车涨价潮已经袭来:长春、北京、南宁、深圳、大连、上海等地,先后以增加燃油附加费、上涨起步价和超程单价等方式提高出租车运价。中国社科院研究报告认为,出租车行业不需要高新技术投入和巨额资金,且政府收税比公司收入少得多,只要管理方法得当,出租车行业完全可以个体化。但是此建议始终未被城市管理者采纳,他们担心将出现管理困境。(6月6日《新京报》报道)

  出现物价高涨,人们反思运输成本过高,所以聚焦物流顽症;出现淡季电荒,人们反思供电企业利润过高,所以质问电网为何不能让利;同样的道理,油价一上涨出租车运价就上调,人们自然也得问问:凭什么作为中间食利者的出租车公司,照旧稳坐一本万利的钓鱼台?因此,出租车公司每每成为涨价听证会上最受质疑的所在,取缔出租车公司的声音更是不绝于耳。可惜的是,政府部门始终未作此问,而仍旧只是一味向消费者涨价。

  相比物流企业、电网公司,出租车公司堪称当下中国最少存在价值又最暴利的中介。本质上,出租车公司更像是一个“倒卖”出租车特许经营权的车牌贩子,是完全的寄生型食利阶层;除了收钱,所谓“管理”大多有名无实。政府部门把出租车经营权几乎无偿地交给出租车公司(因为有偿出让出租车经营权是被国家相关法规禁止的),并由其垄断;司机自行出资购车,承担全部运营费用,还要莫名其妙地给出租车公司交“份子钱”,只因为车牌被出租车公司垄断了——想想看,这样的出租车公司不是牌照贩子又能是什么?

  “上海、北京等特大城市,出租车从业人员超过10万,管理困境难以想象”,城市管理者以管理不便为由拒绝取消出租车公司,说白了就是“政府管理便利”的懒政需要。殊不知,出租车行业作为一项准公共交通服务,政府部门本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监管职责,而不是任由出租车公司以牟取暴利的方式“代行管理”。更何况,在这些大城市,哪一个行业的从业者不超过10万呢,他们也没有类似出租车公司这样的“中介管理公司”来替政府部门管着他们,为何就没有大乱,没有出现所谓“管理困境”呢?

  出租车公司食利中介的存在,是出租车司机最为沉重的负担之一,其影响远在油价上涨之上。倘若取消这个食利中介,在保持出租车司机现有利润不变的前提下,出租车价格非但无须因为油价而上涨,反而还可以下降很大幅度。在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格局下,国家电网尚且要让出利润缓解电价上涨压力,凭什么油价上涨后不是政府补贴就是提高运价,出租车公司总能置身事外旱涝保收?毋庸讳言,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与民争利,是暴利追求与管理懒政的合谋;而且不难现象,出租车公司想要获得并维系垄断地位,背后必然也少不了各种灰色腐败交易。

  取消出租车公司,允许实质上早就是个体经营的出租车司机,在名分上也正式回归个体,说白了就是形式上的一种真相还原。如果政府部门能够制定严格而完善的出租车行业准入标准和管理制度,鼓励成立行业协会实施自律监督,在保证个体出租车司机合理收益的前提下制定合理价格,降低当下较高的打的费用让消费者得到实惠,无疑将会形成一种多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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