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7日 07:31 来源:北京日报
刘博
14日,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以一年时间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五部委的通知发出后,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但公众的反应并不热烈。显然,长期以来,公路收费乱象屡治不见成效,以至于今天一说进行专项治理,换来的大多是怀疑、观望的目光。
公路收费为何治不断理还乱?根本一点就是收费公路背后涉及到庞大复杂的利益分配问题,包括各级政府、企业甚至私人等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太多,甚至有人说,公路财政对地方政府的意义比土地财政还大。众所周知,收费公路的前身大都是国家还贷公路,可还清所欠贷款和利息后,很多公路仍在“默默”收费,和经营性公路无异,且收费权和经营权多在未明的背景下几度易手,经营期限不断延长。除了超期、超高收费问题,违规建设收费站“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天罗地网式”分布的问题也非常严重,以至于时时传出某地车辆不得不集体绕行,某地企业因交不起过路费大量流失的消息,也才会出现8个月欠下368万元天价过路费这样的极端案例。而与收费公路成了“印钞机”、“无底洞”相对应的,就是公路收费员等技术含量不高的工种,却能享有丰厚的报酬,在一些地方成了关系户争抢的香饽饽。
相较严重的问题,之前数次包括本次出台的清理措施就显得很不给力。以最新通知为例,大部分规定涉及到的是省级机关,而非基层地方政府和企业这些最应予以约束的单位。在“省里负责清查,中央负责监管”的要求背后,多是一些笼统的、弹性十足的规定,想来执行起来力道将大打折扣。本次清理会不会像之前数次一样,雷声大,雨点小,最后淹没在“下有对策”中?不能不让人担忧。
“要想富,先修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本不是一件坏事,业已建成的公路也需要一定费用去常年维护。但现在的收费乱象是该不该收的都收,结果极大影响了国内物流业发展,增加了商品运输成本,也割裂了国内市场。说起来,公路乱收费也不是不可治,谁在收费、有多少个站点很容易一目了然。关键是要痛下决心用重典,并且列出执行时间表和责任单,而不是巴掌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让专项清理又成了杯子里的风暴,最后毫无交代便无声无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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