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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清理乱收费 应给公路属性一个说法

2011年06月17日 07:28 来源:工人日报

  清理乱收费,给公路属性一个说法

  叶祝颐

  据6月15日《工人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五部门日前下发通知,6月20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比如,专项清理工作将对违法设置或到期仍然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撤销站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实现属性归位。

  此举体现出中央部委规范公路收费的决心,但是,要取得清理公路乱收费的实效,就要认真督查、严格执法,用强大的执行力确保各级交通部门与收费站不折不扣落实相关规定。而且,收费公路收费年限如何确定,收费路何时还清贷款,如何给臃肿的公路收费机构消肿,也需要周到的制度安排。

  不可否认,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办法解决公路建设资金,确实大大改善了我国的公路交通状况。“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潜台词应该是还完贷款就停止收费,还路于民。但是,没有取得合法批文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年限,不公开收费还贷信息,还完贷款本息继续攫取暴利的收费站并不在少数。虽然五部委的通知切中了这些公路乱收费的要害,但同时也给清理公路收费站设定了近一年的缓冲期,有可能让一些收费站上演最后的疯狂。

  进一步说,我国公路问题不仅是乱收费,公路属性界定不清更是现实问题。虽然不少地方政府把公路这种公共基础设施转变成了经营性项目,但是公路作为公共资源的性质没有改变。且不说某些部门自己制定、审批公路收费标准与收费还贷的年限,是自说自话、缺乏透明度与公信度,就是公路投资成本、收费收入与合理回报到底是多少,收费站到底该拿出多少钱还贷、多少钱养人,公众也极少有知情权与话语权。

  因此,在清理公路乱收费的同时,也应对“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做适当修正。虽说目前全面取消收费公路有困难,但是在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之外,减少收费公路,缩短收费时间,降低收费标准,节约车辆通行成本,应该可以做到,只是会影响到某些部门的收费利益,有的地方有的部门不愿意这么做而已。

  从根本上解决公路乱收费问题,关键是要还原并强化公路的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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