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个税障眼法:真要为百姓减负就应拿间接税开刀

2011年06月23日 17:06 来源:《商界评论》杂志

  编者按:

  最近关于个税起征点到底是提高至3000元还是5000元引发了热议,各方争论激烈。然而实际上,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为73202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4837亿元,仅占总税收的6.6%;2010年中国人均纳税5463元,其中个税只占361元。而由企业代缴,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的间接税才是百姓税负沉重的主要原因。真要为百姓减负,就应拿间接税开刀。用提高个税起征点来转移焦点,说穿了,只是一个障眼法而已。

  ■     文/刘植荣,独立学者,曾任世界银行、非洲银行非洲项目协调员

  在中国,个税讨论也许是公众参与热情最高,政府最透明的话题。然而一些官员、专家、教授的言论似乎不着边际,明知减税的实质不在个税起征点,却依然装腔作势,为民请命,而背后都不是本着公共利益的原则,只是为了各自的私利进行着一场表演。个税已经被妖魔化了,被认为是百姓负担重的主要原因,引发了民众的抵触,那么真正的根源是什么呢?我将在文中澄清几个普遍的误区,让公众清楚个税不应成为我们百姓税负重的“替罪羔羊”。

  误区一:纳税养肥腐败分子

  A面:交的税都让政府官员给腐败了!

  B面:税收是为了公共开支。即使中国人都不纳税,政府要想腐败,人民也无法阻止,因为政府手里有印钞机。

  我在欧洲、非洲生活过,没见他们的公民对税这么反感,对纳税的抵触情绪这么大。我调查了国内不同阶层的人,几乎都不想纳税,问其理由,说是交的税都让政府官员给腐败了。百姓勒紧腰带过日子,公务员却每年仅吃喝玩乐就花掉纳税人上万亿元,相当于全国人民每人奉献出800元供官员“潇洒”。

  有这种情绪可以理解。这几年,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腐败官员贪污浪费了纳税人不少钱,有的把贪污受贿的资金转移到国外银行,把自己的老婆孩子弄到资本主义国家享乐,自己留在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当“裸官”。

  其实,税收与腐败没有必然联系,税收不是为了腐败,腐败也不依靠税收。世界上最清廉的国家反而大多数是税负重的国家,最腐败的国家反而是税负轻的国家。2009年,世界最廉洁指数排在中国前面的国家,多数国家的税负率高于中国。根据经合组织发布的数据,经合组织国家税收占GDP的百分比远远超过中国,平均为34.8%,而中国仅为18.4%。(见下图)

  税是私有制的产物,有了国家,有了国家机器,就需要税收,好让国家机器运转起来。这好比你买了辆汽车,必须给它加油才能跑起来。所以,税的原始概念就是接触(tax源于拉丁文tangō),也就是说,税是把国家与公民联系起来的媒介,有了税,国家与公民个人才有了联系。

  国家专政机器需要税收运转,政府为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同样需要税收,如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公园、道路、消防等,这些都需要钱,这些钱就来自税收。

  而且,中国政府也在逐步提高公共品的开支,做有益于最广大人民的事情。比如九年义务教育,前段时间派专机到利比亚接难民,海军到亚丁湾为中国商船护航,这都需要钱,这些钱当然也来自税收。

  任何政府为网罗民心,都会干些公益事情。如果一个政府一点公益事情也不做,那它一天也存在不下去,早被人民给推翻了,索马里海盗还拿出10%的赎金搞公益呢。

  即使中国人都不纳税,政府要想腐败,人民也无法阻止,因为政府手里有印钞机,需要多少腐败经费就印出多少钞票。政府不收税,人民似乎很高兴,但是,政府超量发行货币的后果应该是清楚的,那就是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其实就是政府变相收税,政府通过超量发行货币,让钱“毛”了,现在每月3000元的工资只能买过去2000元就可以买到的商品,这就相当于政府每月收走了1000元的税。

  误区二:个税起征点越高越好

  A面:个税起征点提高了,老百姓不就少纳税了么?

  B面:即使把工资收入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对只有一人工作月入5000元的5口之家来讲,家庭负担仍然很重,而个税按家庭计征则能解决这一矛盾。

  个人收入调节税除了具有政府财政收入功能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就是调节贫富差距。但是,如果个税按个人月工资计征,则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有限,很多情况下会出现“逆向调节”,也就是说,个税反而让贫富差距加大了。

  假如有一个5口之家,只有1人就业,月工资是4000元,他要养活5口人,父母、老婆、孩子和自己,人均不到1000元,但他需要缴纳个税86.2元。另一个5口之家5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2500元,也就是人均2500元,但他们都不需要纳税。

  这就是目前税制的弊端,都是5口之家,家庭收入4000元的要纳税,家庭收入12500元的反而不纳税。

  这还只是对有固定收入的人的不公,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更是天大的不公。假如有一位作家用两年时间写一部书得稿酬19200元,相当于每月收入800元,该作家仍须缴纳个税2150.4元,而且应税稿酬是20%的比例税,纳税额减征30%的前提下,与月工资为2万多元的最高税率相同!

  又比如说一位大学生暑假打工一个月,获得报酬2880元,他也要缴纳个税,其实这2880元就是这位学生全年的收入,平均下来月收入只有240元,然而也要纳税!

  从事建筑、装潢等的个体劳动者可能几个月甚至一年才收到一次劳务报酬,但要按一个月所得计税,由于个税是累进税率,几个月的劳动报酬按一个月计征必然对应更高的税率,这就要多交很多税。

  所以,单一提高起征点根本不能解决我国个税中的突出矛盾。正如上面例子所讲,即使把工资收入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对一个只有1人工作的5口之家来讲,家庭负担仍然很重,人均1000元就要纳税。对那些靠稿酬、打临工等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目前的税制更是把他们往火坑里推,因为他们几个月甚至几年所得,也按一个月的收入标准计征个税,而且税率比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人要高得多。税制缺陷如此明显,税制改革刻不容缓。

  有人说中国个税按家庭计征不成熟,我实在搞不清哪里不成熟,英国从1798年开始,个税就按家庭计征,美国的个税也从1913年开始按家庭计征,连经济发展水平远不如我们的印度从1961年开始个税都按家庭计征,我们现在还做不了,这是不是暴露出执政能力的问题?

  其实,个税按家庭计征绝不是一些人忽悠的那么复杂,现在一切征收方法都可以不变,包括起征点,仍是每月领工资就纳税(此时是预扣),只是每个年度加一个个税自由申报。如果家庭负担重,比如一个5口之家就一个人工作,报税时就可以申请退税;如果认为自己的收入高,过去预缴的税不够,申报时就补缴税款。就是这么简单的工作,一些官员总强调不成熟,看来必有“难言之隐”。

  误区三:企业承担了间接税

  A面:间接税不是公民个人交的,是企业交的,与个人无关。

  B面:间接税实际上是企业“借花献佛”,最终是加在商品价格上,由老百姓承担。一包甲类香烟有56%的生产环节消费税,5%的批发环节消费税。如果你每月吸烟开支300元,其中180元就是间接税。

  如果按纳税途径来分,税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就是公民直接缴给政府的税,如个税,房产税、车船税等。间接税则是公民不是自己直接把税缴给政府,而是交给一个“中间人”,再由这个“中间人”把税转交给政府,这个“中间人”就是企业。间接税有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消费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间接税名义上由企业交给政府,但这些税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立刻加到商品价格上,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外国中央政府财政收入以直接税为主,因为直接税对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具有调节作用,国家可以通过多级累进税率控制各个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保有,如卢森堡的个人所得税就有17个税级。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在历史上曾高达94%,也就是说,当财富超过一定货币数值时,只允许个人留下6%,其他绝大部分都要缴给政府用于公共开支和第二次分配,让穷人少纳税或不纳税,并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得到福利补贴

  中国很多人认为间接税不是公民个人缴的,是企业缴的,与个人无关。下面,我们通过一包香烟,看看间接税是不是与个人无关。

  一包香烟里有56%的生产环节消费税(甲类香烟),5%的批发环节消费税。从生产到批发、零售各个环节大致有10%的流转税(城建税7%+教育附加税3%)、17%的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分摊,这些税都在这包香烟的价格上,占香烟价格的60%左右。如果你每月吸烟开支300元,那你就向国家缴了180元的税。你虽然没有直接把这些税交给政府,可企业“借花献佛”,不与你商量就替你缴了,然后再强迫你补交税款,除非你不消费。

  今年年初有政协委员提出的“馒头税”其实也是这样,中国根本就没有“馒头税”,那是馒头生产和销售流通环节的各种间接税,提出“馒头税”的人显然对税收知识所知甚少。还有房子,大家都知道中国的房价高得离了谱,其实,房价里几乎有一半是被政府以税(费)的形式给拿走了,在抱怨房价高的时候,应该看看房价里都有哪些税。

  正是由于对“税收最终都由消费者承担”这一税的本质缺乏认识,连税务部门也常采取一些极其错误做法。如大家经常从媒体上看到,税务部门给当地纳税大户奖励宝马车或返还部分税款。刚才已经论述,企业纳税大多是间接税,先用企业的钱替真正的纳税人把税缴给政府,然后再一笔一笔向产品的消费者追缴上来,真正的纳税人是消费者。消费者纳税,企业主得奖,这显然很不公正。

  误区四:减个税有利扩大内需

  A面:提高个税起征点能为百姓减负,扩大内需。

  B面:中国人的税负主要是由间接税构成的。2010年中国人均纳税5463元,其中个税只占361元。因此给企业减税,降低间接税才是正道。

  一提减税,几乎所有的人都把精力集中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来,其实中国靠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口比例小得可怜,甚至连印度都不如。

  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推算,刨除10%的高收入阶层,2010年中国71247万普通劳动者的平均月收入为1071元。目前2000元的起征点不是工资,而是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的余额,工资超过2581元才缴纳个税。中国劳动者收入超过2581元的人口数约40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3%,占全国8亿劳动者的5%。

  理论上讲,个税起征点越低,越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纳税,领工资就纳税,这样,政府就可以拿出更多的钱用于再分配,这就是个税“削峰填谷”的作用。

  中国不但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口比例小得可怜,个税税额在税收总额里的比重同样也小得可怜。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为73202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4837亿元,仅占总税收的6.6%。

  注意,这里的个人所得税不单指工资收入所得税,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收入、劳务报酬、稿酬、股息、财产租赁、偶然性所得等很多项个人收入所得。如果仅指工资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的比重更小,仅为4%左右。与美国对比,2010年美国联邦政府个税占联邦税收总额的50%,另外还有35%的工资税,仅个税和工资税这两项税收就占联邦税收总额的85%。(见下图)

  所以,中国人的税负主要是由间接税构成的。2010年中国人均纳税5463元,在这5463元里,各个项目下的个税只占361元,而5102元的税是通过间接税征上来的,也就是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营业税、土地税、资源税等。

  所以,即使中国放弃个税,平均每人每年仅少交361元的税,但5102元的大头一分不会少,甚至会增加。因为中国每年都有上万亿元的财政赤字,政府财政在巨大赤字下运行减税是不可能的,减此税必增彼税。现在个税还没减下来,政府就开始酝酿征收环保税、垃圾税(费)等。

  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沾光的是5%的少数劳动者,吃亏的却是95%的最广大的收入够不着个税起征点的劳动者,因为他们没有从提高起征点得到任何益处,反而因增加间接税或新的税费而税负加重。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我们目前没有遗产税,个税是中国唯一调节贫富差距的财税手段,在目前贫富差距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减少个税,必然会激化更多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真正想为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说话,就不要提高工资所得税的起征点,而是减少或免除名义上由企业缴纳的各项间接税,如美国就没有增值税。比如馒头生产企业,如果把所有的企业税都免除,馒头的价格必然会下降。还有房子,如果免除所有间接税费,房价就会下跌50%。

  如果把个税以外的税都免除,中国人均每年增收5102元,对政府的财政损失,可以通过实行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进行弥补。比如扩大个税税基,提高高收入部分的税率;开征遗产税,对100万元以内的遗产免税,超过200万元部分征收50%的遗产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征收75%的遗产税,超过1000万元部分征收95%的遗产税。这样,低收入群体就彻底免除了税负。

  给企业减税,企业主不要高兴得太早了,就像上文我们分析的那样,企业缴纳的各种税其实是代替消费者缴纳的,减轻企业的税负,其实就是减轻消费者的税负,企业并不能直接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当然,在给企业减税的初期,企业的日子似乎好过些,因为企业利润会增加。但要知道,世界上可不是就你一家企业。减税是对所有企业减税,为了竞争,减税后必然有企业率先给产品降价,以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这就逼着你也跟着降价,你不降价,你的产品就卖不出去。所以,增加的利润很快就被降价给打了折扣。另一方面,减税初期的利润增加,会让很多企业主扩大生产,由于生产的产品多了,根据供需理论,价格也必然会下降,最后的利润和减税前也相差无几。

  所以,不管从哪方面考虑,给企业减税必然导致商品价格下降,最终受益的是消费者。但是,由于消费者减轻税负,购买力增加,扩大了内需,企业也会因内需扩大而受益。

  点评:

  减商品税才是正途

  文/华生,燕京华侨大学校长

  从我国的税制结构看,几乎没有财产税,个人所得税比重偏低,基本上整个的税收是靠商品税。而与个人所得税相反,商品税是个公认累退性的税,主要靠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支付。如前一阵热闹了几天的“馒头税”之说就是指商品增值税。老百姓开门过日子,收入再低,用柴米油盐都要纳税的。前一段一些人听信谣言抢盐,殊不知一袋2元钱的盐里就有3毛多钱的商品增值税及附加费,喝一瓶3元钱的啤酒里就有6毛多钱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市维护与建设税,而100元的化妆品中更是至少有45元的税。因此,如果要减税,要减的恰恰是这些大众负担的商品税。有些人对拿三四千元的工薪阶层交了十几乃至几十元的个税慷慨激昂、为民请命,但却对更低收入的更广大民众每天都在缴更多的商品税熟视无睹或默不作声。

  世界上普遍采用的低门槛、广税基、慢累进和负税率(即返还)的税收制度。与有人误传的国际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很高,世界银行推荐从人均国民收入两倍开始起征的这些说法完全相反。国际上的一般情况是普通工薪收入者都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增进了每个人都是纳税人的公民意识,但是会结合家庭人口和负担情况给予个别专项的税收减免、扣除和返还。

  以现在3000元月薪的人为例,虽然只缴十几元的个税,但要缴约670元的各项社保费用(国外许多国家也叫社会保障税),这才是低收入乃至万元月薪以下中低收入者的真正大负担。社保费或社保税又是累退性质,即收入越低的人缴得相对越多。现在由于社保交费负担太重,大量低收入的人或者没有参加,或者如许多农民工那样以低标准低享受的形式进入,形成人为歧视和复杂化。且交费越重,参保人数越受限,形成恶性循环。因此,政府如果要让利,让个人少负担点社保支出,变目前由个人和企业两方负担的社保交费为由个人、企业、政府三方分担。这比起征点调整、让3000元工薪的人一个月节省十几元钱不知要实惠多少倍。何必非要钻个税起征点这个副作用很大的牛角尖呢?

  中国个人所得税目前是分类税制,只对工薪劳动报酬高速累进,而并不对其他收入综合纳税。这比是否按家庭负担扣除是更大的税制改革问题,也是我国收入和财富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我不主张再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去增加拿高工薪的人的税收,因为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其实累进征收的只是工薪所得,而领工薪的这些人已经负担了很重的税收。

  对于非劳动收入那是财产类税收要解决的问题,我们长期以来一直网开一面,成为贫富差距的重要推手,需要政府认真研究对待。至于现在非常严重的隐形收入,是一个真正的体制性大问题,其中藏污纳垢,在一定意义上是各种腐败和违法活动的源头。

  中国当前有财产的人,有几套房子,占有也没税,继承也没税,然后转让、交易的税很低,常常是按照交易额1%收的,那比起日韩用75%的这个房产转让所得税率,可谓是小儿科。这是要改革扭曲的税收制度,对有财产巨富的人征税。过去转让发起人股,长期是不缴税的,创始股东获利几个亿,一分钱不用缴,现在缴了也不过20%。怎么劳动收入10万元的税率是45%,资本收入几亿元只缴20%呢?

  财产税的问题解决后,还有更大的问题,就是隐形收入的问题。实际上隐形收入这块,占便宜最大的有两类人,一是官员,包括事业单位和国企,另外就是老板和富豪,如何把他们的福利货币化,把他们的隐形收入透明化,其实发达国家早就搞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只是不去看,也不愿意去听。

  取消营业税,统一采用税率更低的增值税

  文/郭玉闪,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

  若从整个中国税制角度论及减税,更根本的是间接税的改革。

  判断一种间接税好不好,最简单的方法就有两点:第一,是否重复征税率高?第二,是否易于造成逃税?

  在现代化分工与生产条件下,一件产品经过的中间环节极多,如果不能加以区别,那么重复征税的情况会变得极其严重。所以,从这一点出发,没有比营业税更坏的税了。因为营业税的征收方法是完全不考虑企业处于哪个生产环节。假如一个产品经过10个环节,在营业税制下,这项产品要被重复征收10次!所以营业税应该取消。

  与营业税恰好相反,增值税是重复征税最少的一种税制。它的基本原理是对每个生产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增值税制的特点是它一般只采纳一种税率,没有层累递进的复杂税制。倘使此税率降低至很低的水准,比如将中国今日17%的增值税率降低到10%以下,并扩大到所有商品领域,取代其他一切间接税,则好处不言而喻。如果所有的间接税只剩一种了,而且只有一个税率,那也就没有逃税的动机了。

  但是,中国一直实行的是打折扣的增值税。一个能被打折扣的地方是:产品在不同环节过渡时,哪些部分算增值?不同规定会导致不同的税收后果。中国增值税第二个打折扣的地方是区分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细细追究,所谓小规模纳税人,与营业税完全无异,都是不对企业处在何种生产环节做区分,直接对全部营业额按照一个比率征税,所以名为增值税实为另一种营业税。

  故此,在中国提倡减税,最要紧之处非个人所得税这种边缘小税,而应从间接税入手,断然取消营业税与增值税中小规模纳税人,代之以统一的增值税,并将增值税率定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上,至少要低于10%,从而使得社会经济被税制扭曲的程度降低到最小。■

相关专题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