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郭美美该当何罪

2011年07月01日 07:09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都市早茶

  经过十来天的折腾,突然走到聚光灯下的郭美美,被警方要求协助调查了。但之前有错误的消息说,她是被拘留了。看来,很多知道“郭美美Baby”之名的人,都觉得不能满足于郭美美至今仍“逍遥法外”,才让捏造出来的“拘留”之说盛传一时。郭美美成为网络名人的这十天,是引发无数人猜测、揭发、妒忌的十天,可一旦证实她和红十字会真的毫无关系,郭美美该当何罪?

  诈骗罪?红十字会是慈善机构,滥用“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之名,确实容易引起假借慈善骗钱的猜想。但我们所知道的郭美美,从挂上这个“商业总经理”的头衔,到主动摘下“红十字会”的帽子,一不搞假募捐,二不搞假扶贫,没听说骗过一分钱。又怎能按上“诈骗”之名?最多也就是骗了我等微博(http://weibo.com)菜鸟,没弄明白就转发个不停,用自己少得可怜的粉丝数,给郭美美的迅速蹿红添了几根干柴而已。

  诽谤罪?郭美美顶着“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头衔大胆露富,确实是给红十字会惹了不少的麻烦,多少恶意的猜测,都因此而生。但诸如“某某之孙女”、“某某之女”之说,并非郭美美自己标榜的,并在短暂失踪后公开出来否认过。别人怎么猜,那是别人的事情,如果被别人猜测了几下,就怪当事人诽谤,岂不冤枉。再说了,网上的头衔,爱怎么加就怎么加,也没非让你信啊。就像曹公子并非“公家之子”;而某些微博加V的人,明明在中国内地待着,标注的所在地却是“海外”,难道他们不小心干了点什么,还要给扣一顶“为海外人民抹黑”的帽子?

  扰乱社会治安罪?郭美美的故事发生在虚拟空间,在现实世界引起的最严重的“事故”,也就是在深圳机场被人“围观”而已。就算这对社会治安构成了骚扰,也该怪那些围观的人,而不怨正常候机出行的郭美美。西晋的卫玠美得要命,到哪里都有一大堆人围观,也没见把他拿下治罪;北宋的狄青酷得不行,上哪儿都是目光的焦点,也没人怪他扰乱治安。

  郭美美的玛莎拉蒂和爱马仕,之所以惹出了这么大的麻烦,让数量相当可观的网友穷追不舍,真正的原因,是对她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链条的关注,是对慈善事业公平、透明的吁求。所以,在证实郭美美与这些无关之后,网友的猜测和寻求真相的努力,就只是一次特殊的对公权力的舆论监督,而不存在谁是“始作俑者”,谁要“承担罪责”的问题。

  在还原了“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郭美美Baby”的真实面目之后,重要的并不是引发这起风波的郭美美受到了什么惩戒,而是相关方面在面对“不明真相的群众”看似空穴来风的质疑时,该如何让他们追求公平、透明的愿望得到最好的满足。这也正是任何一个与公共利益有关的部门应该做到的。只要最终真相大白,也就不存在谁因为公众的监督而受了委屈、受了伤害的问题。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大洋网-广州日报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