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7日 11:08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对于最低工资标准,各地政府除了公布一个数字外,还应当进一步明确“标准”。此外,国家层面有必要把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成真正拿到手的“裸工资”,把加班工资、“五险一金”以及各种补贴等排除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召开的二季度新闻发布会显示:2011年上半年北京、天津、山西等18个地区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 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全国共有13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多在15% 以上。(7月 26日《新京报》)
在目前通胀的重压下,拿最低工资标准的群体不得不节衣缩食。在此背景下,全国多个省份和地区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无疑有助于增强这个弱势群体抗通胀的能力,也体现出政府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根据现行《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工资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可问题是,在最低工资标准究竟包括哪些具体条目上,有关规定却相当模糊。
于是,各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最终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目前来看,全国只有上海、北京等少数地方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此两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最低工资也就是到手的“裸工资”。而浙江、深圳、广州、陕西、海南等地规定,最低工资不需要扣除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江苏等地则规定,最低工资不需要扣除社会保险费,但需要扣除个人缴纳的公积金。
全国范围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多轨并存”,一方面造成了企业职工到手工资,比名义工资少得多。浙江、深圳、广州等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1300多元,似乎比上海高 ,但是扣除至少200元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到手的钱就相应减少了。与此同时 ,由于这部分群体整体文化水平不高 、维护自身权益能力较弱,倘若最低工资标准不统一,他们很容易被企业主忽悠和欺骗。
另一方面,更为可怕的是,如果最低工资没有统一标准,一些无良的企业主就可能轻松规避国家政策。比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雇主可能强制员工多加点加班。
显然,对于最低工资标准,各地政府除了公布一个数字外,还应当进一步明确“标准”。笔者认为,国家层面有必要把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成到手的“裸工资”,把加班工资、“五险一金”以及各种补贴等排除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唯有“标准”明确和统一了,庞大的低收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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