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2日 15:47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7月21日讯 (记者 高晓飞 通讯员 孙继红) 2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本月起,日照市失业保险基金上调,从原来的430元上调到550元,月人均增加120元,增长27.9%,略高于日照市最低工资调整幅度,在全省处于中间档次。
据了解,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经省、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再次上调日照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现行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550元,月人均提高120元,增长27.9%。据悉,此次上调基金标准主要是在综合了当前日照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并对提高失业保险标准进行了调研测算,调整完善了相关程序。根据工作安排,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将以社会化发放形式足额发放到失业人员手中。另外,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据悉,这是日照市自2008年以来的四年内第四次上调失业保险基金。2008年在月人均255元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提到每月300元,增幅17.6% ;2009年提到每月330元,增幅10% ;2010年再次提到430元,增幅30.3%。此次上调是四年内的第四次上调标准。预计此次上调全市将累计惠及7100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同时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还可免费参加相关就业技能素质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技能水平,尽快实现就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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