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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境内外利差是地下钱庄繁荣之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9 14:58 来源: 《财经网》

  利率汇率一日不市场化,则地下钱庄活动就一日不绝

  【财经网专稿】记者 徐斌 在目前人民币联系汇率机制下,境内数量紧缩货币抬高民间利率,只会导致境内利差拉大。如果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国际市场流动性枯竭,那么套利活动也就不那么频繁,数量紧缩政策能奏效,譬如2008年。但如果国际流动性并没有枯竭,资金仍然寻求获利机会,那么日益拉大的境内外利差,肯定突破资本管制,导致套利活动层出不穷,让监管当局防不胜防。

  近期重庆破获特大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即是典型案例。8月18日,重庆警方宣布,他们打掉一个利用“空壳公司”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家族式犯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560多亿元。警方表示,犯罪团伙首先在重庆注册“空壳”公司,设立了20余个对公账户及数百个个人账户,同时在广东深圳等地设立“业务联系人”。“业务联系人”接到业务后,便将客户的对公账户资金转入重庆事先注册好的对公账户中,重庆方再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最后转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中,或者非法为“客户”兑换外汇出境,并收取交易金额的1‰至3‰作为手续费。客户由此便可以规避人民银行对企业基本帐户和现金的管理、逃避金融监管将资金汇到境外、隐匿资金走向等非法目的。

  这样地下钱庄经营规模看似巨大无比,似是热钱流入的元凶巨恶,但据媒体报道,事实可能比想象的更严重。

  8月18日,一位国家外管局地方分局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候感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尽管外管局正全面推广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但“热钱”伪装的外衣不断推陈出新,很难甄别真伪。上述监管人士介绍,以经常项目为例,目前大多经常项目类账户都交由银行办理,除非很特殊的、金额特别大的业务才到外管局审核;资本项下业务,如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这些业务都直接可到银行办理,就连境外机构到境内购买商品房这样的业务也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因此,只要提供给银行的资料齐全、资料之间也相互印证、逻辑性很强,往往能骗取银行结售汇。

  所谓“地下钱庄”,都是些提供金融服务的无牌组织而已,不见得其业务内容有什么不妥。政府严厉的资本管制政策,是为境内外资金流动限定一个成本,一旦境内外利差暴涨,其成本收益不成比例。暴利引诱之下,自然就有不怕上断头台的灰色企业家披挂上阵、前赴后继。

  毒品非法贸易,杜之不绝,乃是根源于人的生理成瘾特性。地下钱庄前仆后继,却纯粹来自于利率汇率管制后催生的暴利。贩毒分子或许还遭受良心和社会舆论的谴责,而地下钱庄经营者,以及相关客户,却视之为生活生产必需之事,本是合法合理营生,无奈何官府多事,不得已而地下而已。

  试问,利率汇率不市场化,这暴利根源如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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