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房产证加名征税合法没必要全国推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6 20:12 来源: 财经网各地最近纷纷征收“房产证加名税”的行为合乎税法,与国税总局“暂时不在全国推广该税种”的表述并不冲突。
【《财经》综合报道】 就近日曝光的南京、武汉房产证加名字征税的消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26日表示,各地最近纷纷征收“房产证加名税”的行为合乎税法,与国税总局“暂时不在全国推广该税种”的表述并不冲突。
据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消息,目前武汉对婚前房产证加名按“赠与行为”对待,按加名方取得房产份额征收4%契税。
此外,日前,南京地税局通知,从23号起“交件”办理的房屋加名案例均须征收3%契税。
8月26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网易财经采访时称,在房产证上加名实质上是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而房产证加名税则是一种契税,对所有权转移征收契税是合乎税法的。
对征收的税率,刘尚希称,3%-4%的税率是地方税务部门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是否过高或过低的问题。
此外,刘尚希称,是否征收该税完全是地方性事务,各地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因而没有必要由国税总局在全国统一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