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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小企业的活力在于放开民间信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4 11:29 来源: 东方早报

  早报特约评论员 陈宁远            

  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理解这些政策不难,但要具体落实好这些政策,难度却相当大,尤其是6条金融政策。因为这涉及中国金融体制本质性的转型。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的,基本反映为融资渠道狭窄和融资成本较高等现象。现代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和专业的风控体系,会天然屏蔽数量巨大、质量不一的中小企业进入其经营范围。要让中小企业能在市场上选择合适自己经营模式的融资渠道,方法不是改变以上的现实(也改不了),而是顺应。

  从这个角度说,这次颁布的6条金融政策是积极的和有前瞻性的,尤其第3、5、6条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目前中国金融体系的整体不足。

  如第3条“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提到了各种新的融资工具,虽然它们在中国目前都有所交易,但范围不大,且门槛过高,大部分局限于国资范围内。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法律问题是首要的和根本性的:这些业务涉及诸多监管体系,横跨中国相互不能融通的不同资本市场,而中国目前尚未完整的金融混业经营法律体系可以协调、监管这样的资本运作。

  这种法律空白和监管的混乱,会造成所谓“小型微型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雷声大雨点小。因为这些业务基本都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这个市场虽是中国资金量最大的市场,但别说小微企业,就是体量较大的民营企业都难以置身其间。它在法律上基本只对国债、金融债和央企债在其中发行和交易开绿灯,是国有金融机构和大型国企的融资市场。要想改变这一情况,仅提到融资新工具的名称肯定远远不够。

  第5条提到“强化小金融机构重点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社区、居民和‘三农’的市场定位”,以及第6条提出“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说出了中国资本市场,尤其商业信贷市场的最短板——即全社会信贷的成本高昂。

  以国有商业银行正常的贷款为例,即使不算贷款利息,仅今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平均净息差就达2.59%,几乎接近中国中小企业的利润率。工信部9月公布的《2011年中国工业经济运行夏季报告》的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中小企业的整体利润率不到3%。而高利贷等非法金融市场的资金成本更高到出奇。

  当然,解决这个短板,核心办法就是第5、6两条。其实质要求就是:放开民间信贷。以降低社区小银行的经营准入门槛的方式,使得民间信贷合法化。

  我国民间信贷基本是熟人交易,将这样的信贷市场透明化和制度化,不仅可使商业信贷产品多元化,还能以现代金融体系的方式,以属地信贷的方式解决属地小微企业的商业信贷需求。这要比从上到下实施扶持性的中小企业信贷更有效。因为后者常是笼统的,是有制度成本的:五大行从总行制定的小企业贷款方案,无法面对天南海北不同小企业的信贷需要,也无法约束某个县级的支行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进行差别化信贷管理。

  而建立在熟人交易基础上的信贷市场可从根本上回避这样的制度成本,而有可能采取点对点双方互利的借贷交易。一个小镇上,有资金的李四容易了解养猪大户张三的猪值多少钱,而在县上的工行却未必清楚。规范这样的借贷交易,令其双方权益都能得到保障,这肯定比工行做N次实地调研后提出的中小企业信贷指南有效得多。这种有效最终会达到社会融资成本最低。

  简言之,这次6条金融新政核心就是后两条,即民间金融开放。它从根本上要求我们破除对目前世界上最能赚钱的国有银行的迷信。因为从本质上说,垄断金融资源的国有金融机构很难成为小微企业的平等互利的合作伙伴,尽管金融新政也对它们提出了道德和责任的要求。(作者系独立财经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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