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挟小孩以令医药费谁之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8 15:21 来源: 新闻晚报□武洁
“就是欠了他们一万多的费用,他们竟然说孩子已经送去福利院了。 ”来自湖南的许爱晴向记者投诉,仅仅因为拖欠医疗费用,大朗爱普康医院竟然不经他们家属同意,偷偷把刚出生不久的婴儿送到福利院。近日,记者找到院方负责人,该负责人一开始死活不肯透露孩子的去向,直到派出所民警介入,才肯承认,之前说将孩子送去福利院是为了吓唬家属,其实孩子一直在医院,只要家属交完拖欠的费用,孩子立即可以还给他们。
去饭店吃饭,当然不能吃“霸王餐”。如此看来,既然医院不是福利院,拖欠医药费究竟孰是孰非,的确也是无需争辩的常识。某种程度上,医院要求患者缴纳医药费,其实本是院方的基本权利,而接受了医疗服务的患者也理应偿付对应的医疗账单。
从这个角度来看,尽管上述医患纠纷事件,最终发展为医院挟“小孩”以令“医药费”,但是,假如因此便把错全推到医院一方,甚至认为患者方面完全无辜,恐怕也并不公平。事实上,既然是患者欠缴医疗费用在先,那么,无论是因为家庭经济条件的原因,还是其他客观因素,其实都是患者违约在先,被拖欠了医疗费的医院,其实有理由采用适当的手段追索医疗费。不难设想,假如是客人因为吃霸王餐而被饭店扣住,多半不会有人觉得做法欠妥,然而,同样的情形到了医院,公众的立场却往往会立刻来个180度的彻底转变。
不难看出,面对拖欠医疗费用的行为,医疗机构其实绝非强势的一方,而恰恰也是权利受损的弱者,这与当下的 “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其实并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因为有了后者,明明是违背契约和规则的行为却被容忍甚至接受。据相关统计表明,医疗机构每年为拖欠医疗费而承担的成本已相当巨大,一些医疗机构甚至以克扣医护人员奖金和工资的方式来弥补拖欠医疗费的损失,可以设想,假如纵容这样的规则继续下去,不仅无益于医疗机构的生存发展,同样也将不利于患者。
当然,被拖欠医疗费用的医疗机构,如何伸张自身的权益,其实也需要有可循的正规途径,也需要讲究方式方法,挟“小孩”以令“医药费”这种方式,十分欠妥。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患者,其实都有维权的需要,那么确保这个维权通道的畅通,其实才是避免医患关系与医患行为各走极端的一个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