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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降低药价建议为何未得到积极回应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2 14:01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李曙明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表示,为进一步降低药价,深圳市曾多次与省有关部门沟通,要求对入围厂家、经营企业进行二次招标,对入围药品进行二次遴选。非常奇怪的是,这些建议与方案均未能获得通过(12月1日《中国青年报》)。 

  部分药品价格虚高,招标环节“居功至伟”,这已成社会共识。如果深圳市“二次招标”、“二次遴选”的建议能够被采纳,药价或可降一些;患者因无力承担高药价而紧锁的眉头,或可舒展一些。然而,利国利民的举措却未得到积极回应,对此感到“非常奇怪”的,不只是深圳市有关部门。 

  按照目前的运行模式,每个采购周期开始的时候,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会通知各医疗机构进入平台进行药品遴选,医院只能在入围的药品中各取所需。也就是说,对于医院来说,买什么药品,已经有人替你圈定,而少有选择权。 

  我不想因此否定以省为单位采购药物的合理性。去年1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最大的创新举措,就是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如此创新,正是为了规范集中招标采购,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对于深圳市来说,这样的举措是对降低药价努力的“掣肘”,但对想“胡来”的地方来说,省里统一圈定却是有力的制约。在没有证据证实“弊大于利”之前,对这项制度不宜轻易否定。然而,一项旨在降低药价的举措,却在客观上堵死地方降低药价的路。这是不是有些讽刺意味? 

  我也不想恶意猜测,有关部门不积极回应背后有怎样的“猫腻”。但即使没有不正当的交易,不积极回应仅仅因为嫌麻烦,这种懒政同样不可原谅。一个省的招投标集中在某一个部门,这个部门在享有更大权力的同时,也被赋予了更大职责。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对任何可能降低药价的建议认真调研、积极回应,是重要职责之一。 

  还有一种更善意的猜测:为了避免各地“自行其是”,省里确定的入围厂家、入围药品范围已经很小,“二次招标”、“二次遴选”因为效果不会太明显而不再必要。如果事实如此,那么,建议省里适当扩大入围厂家、药品范围。报道中深圳市有关人员“哪些药可以入围,都是省里说了算。到底是哪些人说了算,我们也不清楚”的表述,让人不踏实——避免了下面“胡来”,却给自己寻租提供无限空间。适当扩大入围范围,给地方更大一些的选择权,在有效约束的同时,也给它们进一步降低药价努力留一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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