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谨防公路哭穷阻碍收费专项清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30 16:50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浦江潮
负债严重是因为把各条收费公路放在一起“煮”了。其实,每条收费公路的情况差别很大,有的已经还清贷款却仍在收费,有的收费标准不合规定,有的已经达到或超过收费年限。背负巨额债务并不能成为公路违规收费、超期收费的理由。对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切不可因一些地方“哭穷”而缩手缩脚,致使清理工作虎头蛇尾,失信于民。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日前表示,截至11月11日,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其中8个省份的公路债务均超过千亿元,而全国收费公路去年收费总额为2859.46亿元(11月27日《北京晚报》)。
为期一年的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正在进行,公众对此寄予很高期望,但各地公路债务缠身恰似一盆冷水。鉴于此,有人反思“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有人批评一些地方的公路收费变成了“养人费”。而笔者所思虑的是,公路负债问题一再被突出和渲染,是不是某种意味深长的政策“吹风”?换言之,公路负债累累,会不会成为专项清理工作的阻碍或者姑息迁就的理由?
不要被公路负债累累迷惑双眼,专项清理工作不能为公路债务所羁绊。首先应该认识到,近十几年来各地的公路建设,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迅猛发展,在“贷款修路”模式下,公路暂时负债经营是很正常的现象,不必惊讶和过分担忧。以欠债较多的江苏省为例,虽然累计债务余额高达1338亿元,但全省收费公路每年进账也高达234亿元,巨额债务并非不可承受之重。而从全国情况看,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一年收费2859.46亿元,显然,如果收费绝大部分用于还贷,则十多年后债务就可偿清,按道理,偿清债务的公路即应变成免费公路。
其次,很多省份公路收费用于还贷的比例只有六七成,有的不足50%,明显偏低,还贷速度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其前提是压缩公路经营方的运营成本,力避公路收费变成“养人费”。以北京市为例,该市2010年收取公路通行费近60亿元,只有20.66亿元用于还贷,占比不足34.6%,其他收费都干什么用了?实际上,公路管理部门机构臃肿、人员收入和运营管理费用过高等问题,可谓很多地方收费公路的通病,这在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中早有明证,比如“山西省运城市河津龙虎公路收费管理人员编制27人,实有156人”,这种情况若不改变,再多的公路收费也填不满这个无底洞。
值得注意的是,负债严重只是各地收费公路的总体情况,把各条收费公路放在一起“煮”了,其实,每条收费公路的情况差别很大,有的已经还清贷款却仍在收费,有的收费标准不合规定,有的已经达到或超过收费年限。比如屡被曝光的广(州)深(圳)高速公路,总投资114.24亿元,在2002年至2009年7年半时间里就合计实现路费收入242.48亿元。尽管广东省收费公路总体上负债运营,但像广深高速这样早已收回投资并赚得盆满钵满的公路该不该停止收费?再比如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收费严重超标,单程29公里,双向收费共40元,尽管江苏省收费公路还拖欠着巨额债务,但像这样的违规收费显然应予以纠正。
背负巨额债务并不能成为公路违规收费、超期收费的理由,公众对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所寄予的期望,无非是纠正违规收费、降低不合理收费、取消超期收费,这是专项清理工作的任务所在,切不可因一些地方“哭穷”而缩手缩脚,致使清理工作虎头蛇尾,失信于民。畸高的公路收费已经成为阻塞物流、推高物价、蚕食百姓利益、阻碍经济发展的“罪魁祸首”,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有关部门务必言必行、行必果。当然,从根本上看,随着政府财力不断增强,加大政府对公路建设的投入,逐步摆脱对“贷款修路”和“招商修路”的依赖,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也是各地收费公路负债严重给予我们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