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时评:测温退费不应只是抱团取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9 17:30 来源: 北国网-辽沈晚报

  沈阳市力达热源有限公司因为供暖设备出现故障,致使区内多户居民室内温度不达标。该公司决定,向12个小区的6000多户居民补偿损失,并表示歉意。这是今年供暖期以来,沈阳市规模最大的一次退费事件。

  集体退费已有先例。在去年的供暖期,沈阳新东方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暖不达标,又扬言要掐断申请退费居民的管线,引发强烈不满,最终迫于压力,向用户大规模退费。

  因为供暖不达标,就要道歉还退钱,这在以往实在难以想象。自2008年沈阳供暖调价起,测温退费话题历久弥新,在经历长期的等待之后,相关细则终于出台,详细规定了测量时间、测量办法,以及如何申诉等种种细节,供暖企业被明确要求有义务配合居民退费测温。正是主管部门的持之以恒,才有了今天的用户与企业气势的此消彼长。

  而现实仍然不能乐观。眼下在供暖市场上,往往是大规模的、集体性的测温退费呼声相对容易得到重视,解决起来也是方便快速,而零散的个人的测温退费,就往往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这种反差就像是商业买卖中,团购客户由于人多可以换取优惠,而散客却必须付出更高的成本。

  “散客”们指望从现行测温退费政策中受惠,无疑是艰难的。民心网公布的辽宁省2010年至2011年供暖期调查反馈中,测温退费是最难的难题之一:用户申请测温退费,供暖企业常以工作人员不足为由拒绝入户测温;或者,工作人员在阳光充足且温度较高的时间段到用户家进行测温,存心不去真实反映用户实际供暖温度。

  如何走出居民供暖维权迷局,已经在近期审结的我省首例测费退费案中得到了回答。大连市一位市民家里“暖气从来没有热过”,自费约请计量部门测试,测出室温只有14.4℃。供暖企业认为一次测试只能赔一天费用。最终,法院判令供热单位退还采暖费,理由是,“居民不可能每天都找相关部门对室温进行检测”。

  此项司法判决的意义,就是从法治角度,认可了第三方测温的权威性和合理性。若想一劳永逸解决退费测费难题,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督促企业改进质量,就必须彻底地仰仗独立第三方力量,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供热企业完全主导政策。如果说,一直以来的犹豫等待,是为一些资质不佳的供暖企业提供缓冲腾挪时间,而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完全可以考虑再往前跨一大步。

  (作者微博(http://weibo.com):http://weibo.com/u/1062685790)

  □本报评论员 张健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