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评选不应忽略科技伦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5 11:29 来源: 中国财经报龙丹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http://weibo.com)质疑工程院新晋院士谢剑平院士资格,指其研究“烟草减害”实为高效杀人。国家控烟办主任杨功焕也表示谢剑平的当选是科学界的耻辱,其研究成果会误导公众,帮助烟草企业卖烟。工程院副院长旭日干回应质疑,称谢剑平当选“自有其道理”。
资料显示:谢剑平三度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早在19年前,他已成为“烟草系统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谢剑平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卷烟“减害降焦”法,并引入中草药,选择性降低烟气有害成分,研制开发“神农萃取液”。既然可以几度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为何不可以“晋级”院士呢?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
事实上,既然科研工作者未必都是健康方面的专家,非要任何研究成果都得有利于健康,的确也有些难为术业有专攻的专业人士们。更何况,要论科研成果对人类的危害,相比研究“烟草减害”却实为高效杀人,发明核武器的,恐怕要更加“罪大恶极”。不过,尽管随着核电站安全事故,和平利用的“核能”也同样受到普遍质疑,但是从人类对自然界认知的角度来看,核技术的发明无疑仍然标志着人类的科技进步,至于核技术是否应该被用于过度索取能源,甚至制造核武器,本质上与用刀砍人一样,只能说是用错了场合,并不能全由科研人员来承担罪过。
问题恐怕首先出在国家科技奖评选环节。国家科技奖是由国务院授予的、代表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的最高奖项,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影响力。我国设立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始料不及的是,三鹿集团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的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产品,其研究项目竟获得了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早有人建议:“国家科技奖”要喝一杯“优质奶”。尤其是近些年,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弊端逐步暴露出来——我国科技奖励体系依附于行政体制,受到行政干预和部门保护主义影响;各地各单位为应对频繁的奖励申报与推荐,耗费很多人力物力财力。
科研人员固然可以就事论事地专注于技术,而对其背后的人文乃至伦理有所忽略,但是,作为对于科学技术领域的评判机制,却理应具备起码的人文关怀与伦理底线。从这个意义上说,“烟草专家当选院士”尽管当事专家未必有主观恶意,但科学评价体系是否应该有自身的立场,答案显然是肯定的。无论如何,科技其实也是一柄双刃剑,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正面价值,降低负面效应,科研工作者的确应该多些人文关怀,而包括院士遴选在内的科研评判与引导机制,也理应跳出技术窠臼,至少也要有些底线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