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税改是经济转型的制度红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8 01:3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林采宜
[ 如果说柔化短期经济下行压力可以依靠货币政策带来的总量伸缩,那么解决长期问题的结构调整则要看财税政策 ]
有人说,货币政策像绳子,收紧的效应很明显,但扩张起来缺乏方向性,信贷宽松释放出来的流动性像高山瀑布,既可以流入实体经济的农田抗旱救灾,也可以流向虚拟经济领域兴风作浪。这些年,我们年年都在“保增长”,但保来保去的同时也保出了一堆泡沫。2012年,“保增长”变成了“稳增长”,一字之差,分量迥异。毫无疑问,GDP为导向的政策目标应该让位于经济转型和与其相适应的结构调整。
2008年下半年,中国政府推出“四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并随之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其结果是进一步强化了中国经济增长的路径依赖,即经济增长越来越依靠政府和国有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张来维持,且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来推动。数据显示,在2009~2010年大举扩张的两年里,商业银行信贷总额剧增22.5万亿元,广义货币也随之增加25.06万亿元。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政府举债,以总量宽松刺激出来的“繁荣”泡沫,掩盖了“增长”后面的大量问题,客观上延滞了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
因此,如果说柔化短期经济下行压力可以依靠货币政策带来的总量伸缩,那么解决长期问题的结构调整则要看财税政策。
财税政策像竹竿,不仅张力强劲,而且方向可控。政府手握竹竿,予之取之进退自如。
综合《福布斯》报告和一些专家的研究,中国目前的税收现状是:税收痛苦指数排名世界前二,政府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在全世界排名倒数第一,以及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最轻。无论这种现状描述是否言过其实,就改变中国经济增长的长期路径依赖、继续收获中国经济发展的制度红利的角度来看,都是到了要从根本上反思和改革我们的税收制度的时候了。
当前我国的税收制度整体上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第一,从税收结构来看,2011年,中国的企业流转税收入总体水平超过6万亿元,在税收总收入中占三分之二以上,这些流转税最后大部分都通过价格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由企业缴纳,走价格通道”的流转税直接推高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抑制社会消费需求,增加中低收入者的“税收痛苦”。相比之下,大部分发达国家的企业流转税只占20%~30%,高额流转税客观上也削弱了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与此同时,房产税、遗产税等财产性税收在全部税收中占比不到10%,明显偏低,税收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二,从税种设置来看,企业所得税和股东权益的所得税实际上属于重复征税,不利于鼓励个人对实体经济的投资。与此同时,资源税费和环保税费比重过低,导致经济增长以资源的大量浪费和环境的不断恶化为代价。
第三,从税收分配制度来看,“钱袋在中央,项目在地方”。发展区域经济的主要职责由地方政府承担,但财政收入的大部分都集中在中央政府管理,这种收入和支出不匹配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税资源的使用效率。
总之,上述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税负结构的不合理。目前的这种税制结构,已经背离了鼓励创业、增加就业、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利用资源、抑制食利层和缩小贫富差距的社会发展目标。而且,财税收入的分配结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比起货币政策广济天下的阳光普照,撑好财税制度这支“竹竿”,有升有降,有增有减,逐步理顺赋税结构,或可成为2012年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手段。
首先,经济转型的整体目标应该是“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通过提高资源税、增加环保税等措施,来制约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粗放式增长,促进经济转型。
其次,企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石,降低企业经营环节中的税收负担能直接增强企业的竞争活力,鼓励社会的投资激情并提高社会总体就业水平。
再次,通过税收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减少间接税,弱化“价格通道”对低收入消费者的隐性盘剥;增加直接税,通过个税、房产税、遗产税等财产性税收,来平滑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和谐。
最后,在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方面,逐渐提高一般转移支付的比例,降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在不断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的前提下逐渐实现财税政策的“地方自治”。
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超过26%,预计总量超过10万亿元,继续远远高于经济增长率。丰裕的财政资源储备在为2012年的税制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的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使人们忧虑税收这一现代社会“必要的恶”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过度表现。最近十年不断攀升的财税收入数据表明,“必要的恶”在加速积累,这种积累持续到一定程度就会结出震撼中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恶之果”。
在这里,重温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布坎南的“税收宪政”理论,走向税收民主之路,也许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实现和谐平稳发展、继续享用制度红利的有效路径。
(作者系国泰君安证券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