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中石化是不是在放高利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6 09:15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资金不足的时候便宜钱四处渗透,是谁在动用大笔便宜钱?针对吴英案的反思如野火燎原,四川中石化的案例再次告诉我们,有哪些力量可能通过便宜钱大发横财?中国草根市场经济在阻塞的金融血管、暴力威胁下九死一生。
草根市场人士拼死反戈一击,期间充满了真真假假的揣测,显示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有时已脱出常轨之外。长此以往,中国市场将上演一幕幕草莽人士对抗高衙内的传统故事,其中缺少现代公民社会的契约、信用与法律底线,而充斥着权贵、喊冤与青天。
四川中石化陷入高利放贷漩涡
2月7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销售公司)参股的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中石化)被人实名举报“利用高息放贷抢夺借款企业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鑫公司)股权”。
辟谣澄清与反辟谣、反澄清的老戏码就此上演。
四川中石化集团对此的回应是,他们在为和谐社会做贡献。1993年,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鑫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英凰广场”和“星胜花园危房改造”两个项目,由于金鑫公司巨额亏损,项目成为当地的“烂尾楼”。直到2007年12月12日,达县人民政府与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星胜花园危房改造项目投资协议书》。在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介入之前,刘明个人欠下高利贷2000多万元,并利用开发项目的名义骗取工程保证金并非法集资,涉嫌个人诈骗民间资金3869万元,被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局立案侦查。2008年8月25日,金鑫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将公司全部股权以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黄波。被举报人黄波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骗取金鑫公司的行为,变更内容合法有效。刘明歪曲事实,诽谤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放“高利贷”和擅自变更股权事宜,妄图以假乱真,颠倒黑白,恶意伤害公司形象。
四川中石化版本的故事让四川中石化成为救难英雄,在地方政府面临烂尾楼困境、民间商人深陷高利贷困境时挺身相救,帮地方政府解套,让刘明等民间商人脱困。不料刘明不守信用,反而倒打一耙,典型的新时期农夫与蛇的故事。
刘明律师蒲杰的版本则完全相反。
蒲杰表示,受让金鑫公司股权的黄波是黄久长的侄子。黄久长被媒体披露是四川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黄波是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投资处副处长、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明被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局立案侦查等说法纯属无中生有,中石化回应中提及“8月25日的两份股东会决议”同样子虚乌无,两份股东会决议系属伪造。蒲杰律师指责对方的回应刻意回避“是否高息放贷”的核心问题。
据蒲杰提供信息,表明有6家当地房地产公司拿到中石化贷款,年利率36%,并附上了这些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的电话,称四川中石化挪用成品油销售款和银行贷款约20亿元,用于下属公司银行账户向四川10多家房地产企业发放高利贷,但未获这些公司的证实。
从刘明一方看来,四川中石化不是什么善良的农夫,而是四处放高利贷的黄世仁,一旦出现纠纷就动用各种手段剥夺借债人资产,心如蛇蝎。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的便宜钱
在下判断之前,重新审视证据非常有必要。
四川中石化、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或者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否属于高利贷放贷者?刘明一方坚定地说是,而另一方则认为是投资,至于投资形式与金额不予透露。
卷入“四川中石化高利贷风波”的企业不止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家,还包括四川中石化旗下的四川石化西南地产有限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有限公司、成都金点子佳信咨询有限公司和四川长盛投资有限公司。上述4家公司分别向金鑫房产账户转入4250万元、2500万元、1700万元、760万元,四川中石化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黄久长个人也向金鑫房产账户转入300万元,共计9510万元。举证者向媒体出示了银行电汇凭证、加盖有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的欠款证明、资金明细表等证据。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由民营企业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共同筹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92万元,其中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335万元占股比60%,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出资1557万元占股比40%。截至目前,公司拥有50座加油站、加气站等经营资产。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下属法人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主在达州地区经营相关业务。
通过拥有的油气销售系统,通过在达州地区的业务,通过中石化系统这棵大树,资金源源而来。公司成立之初,据一位四川省中石化实业公司不愿透露姓名的有关人士介绍,中石化之所以专门组建这家四川销售公司,目的是为了加强中石化在川的成品油销售网络。记者同时获悉,这也是中石化首次在川高调对撼中石油的重要举措之一。
每个小销售公司以及下属的子公司都有可能成为日进斗金的金库。鉴于中石化方面没有具体回应,那么,举报者认为,资金来源于银行与销售油品的进帐。四川中石化设立这么多公司的目的就是让它们相互担保,以便向银行贷款,再将所获贷款以高息放贷,设立这么多公司也有利于分散借款数额,在账务上减少企业利润,偷逃税收,“据可靠消息,高额的利息中只有小部分被拿回四川中石化做账,大部分已被相关利益方私分”。其可靠性如何,也颇耐人寻味。
看看四川中石化的霸王之气吧。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董事长黄久长在2008年曾对媒体表示,(公司)已成功地进入了石油化工、酒店服务业、大型房地产开发等产业,与当地中小房地产企业联合开发量占达州当年房地产市场的50%以上。无庸置疑,只要背靠大树,只要能够获得便宜钱玩弄资金差价,只要能够获得垄断溢价,他们总有一天可以独霸全场。
每次油价上涨,销量上升,国家保障重点工程的平价贷款,到底去向何处?是否进入了私人的腰包,成为权贵日后移民的第一桶金?只要审计署介入,帐目公开,由信息迷雾所造成的“阴暗揣测”也就烟消云散。
利益从公司到个人?
任何一个公司似乎都不能成为该事件中的放贷者,因为金鑫房产的股权被黄波变更到了自己名下,不能想像公司的投资行为最后股权到了个人名下。
目前无论是当事者四川中石化,还是其国有股股东中石化销售公司,均无法给出与金鑫公司的投资协议,而金鑫公司公开的还款证据也不被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认可。
但是,四川中石化大动干戈抨击刘明等人,倒像是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而四川中石化还有数家公司卷入此次高息贷款事件之中,如果属实,说明黄波仅是浮在表面上的人,有许多机构公司个人在为黄波提供“高息投资”的资金“弹药”。我们可以合理推测,这些公司不可能无缘无故提供弹药。
由中石化背景的资金介入,表面上一切皆大欢喜。地方政府愿意在一团祥和的氛围下度过困境,金鑫公司得到了资金,强势的四川中石化永远不会失去什么。
可以肯定的是,金鑫公司确实长期遭遇资金困扰。根据《中国经营报》2月11日报道,一份在2007年12月12日由达县人民政府、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石化建设前身)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约定:四川石化建设承担星月花园项目的全部投资,并全权委托有资质的开发商金鑫公司协助该项目的拆迁工作,负责居民房屋拆迁安置及相关费用补偿,以及开发建设与销售,并办理国土、建设等相关手续。
据中石化四川方面的声明,四川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调查,认为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28日所提交的变更资料是原股东的真实意思,被举报人黄波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骗取金鑫公司的行为,变更内容合法有效,并出具了《关于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变更登记一案查处情况的函》。
并不奇怪,在一个以石油及相关产业作为命脉的地区,得罪中石化的地方企业“县管”,那就是自掘陷阱。
但黄波们由于贪婪与胆大,无法跨越另一个陷阱。黄波于2011年2月27日将金鑫名下的“石化北苑”和“星胜花园”危房改造项目开发销售权出售给了一个叫程伟的个人,转让价为1.45亿元。该销售权的受让方程伟,据称只是一个“名义人”,而该项目的实际受让方则是黄波的妻子周代梅。如果这一指控无法被推翻,我们就会知道,我们付出的高价油,以为获得的能源安全,政府给的平价贷款,最终去了哪一个深不见底的口袋。
从公司,到群体、到个人利益,如果举报属实,借炼油亏损与能源安全之名,黄波们将中国的能源安全丢到了太平洋。失去信仰的人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无所不为,以任何崇高的名义。
吴英案方兴未艾,更多的“黄波”们走到前台。一个是囹圄中的借贷者,一个是称霸一方拥有无尽资源的弄潮儿,而刘明们则有不守信用之罪,当一切都约定俗成在地下进行时,刘明们将一切捅到前台,使弄潮儿们现出尴尬的裸泳掠夺者身份。要还吴英与黄波以清白,利益中人请靠边站,请独立的第三方监管力量出来说话。
让一切透明,透明,再透明,让资源分配公平、公平、再公平,才能改变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