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红漫:金融国资委当避政令不通尴尬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9 08:19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马红漫(经济学博士 财经评论员)
金融国资委组建后,要直面“行政级别”对抗因素,这需要提前做出制度安排,避免出现政令不通、监管不力问题。
据《成都晚报》最新报道, “金融国资委”的组建草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其整体框架由财政部制定。
组建金融国资委的目的是全面整合国有金融资产的出资人监管职能,按照目前国资委的职能定位,将会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如果组建的消息最终得到权威证实,则意味着长期以来分散管理的国有金融资产将得到有效整合。但与此同时,这并不意味着金融国资管理彻底到位,而应成为相关体制改革的新起点。
国有金融资产规模庞大,数据显示,国有以及国有控股的金融资产已超过150万亿元。但如此庞大的金融国有资产却一直处于多头管理状态:汇金、财政部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央行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部分监管职责;银监会主要负责业务监管。分头监管弊病明显,没有一方能搞清楚全部情况,也没有一方愿意为所有问题承担责任。
金融国资委的组建应该成为中国金融市场体制改革的契机,特别是针对混业经营金融创新等问题,理应随之而破题。在汇金、财政部加“一行三会”的管理模式下,当金融市场跨界创新遇到了制度瓶颈,一个新的金融产品的创新往往会因跨越不同金融领域、各监管机构利益诉求不同而夭折。这在金融行业中已经成为一个尴尬的现实,特别在金融机构看重的高端客户、企业服务中更是如此。由此,伴随着金融国资委的成立,应该成为金融市场创新的契机,同时也应该随着监管机构的统一化,让金融市场风险能够被有效管控,这是金融国资委组建的最大市场益处所在。
显然,如果金融国资委组建成功,则意味着金融国资的管理走向规范化,能够形成有效的收益清算与问责管理机制。但这并不意味着金融国资改革就此到位。恰恰相反,以国资委行使央企管理职责的现实状况看,未来相关行政职能的落实,以及国资管理效率提升等问题反而可能会变得更加具体、突出。
当年国资委成立后,一直力推大型央企的产业整合,试图推动组建“大而强”的央企产业架构。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鉴于部分央企行政级别颇高、国资委落实职权能力遇阻等问题,执行的效率并不能让公众满意。即便是在公众呼声甚高的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问题上,也需要国资委多次督促才初见成效,但仍未杜绝央企高价拿地的尴尬局面。未来的金融国资委组建后,同样要直面“行政级别”对抗因素,这就需要国务院在授权组建金融国资委时,就应提前做出制度安排,以避免政令不通、监管不力的问题再度出现。 总之,金融国资委的建立是国有金融市场体制改革的一次突破,而对于市场的实际影响力则要视乎改革的体制谋划,以及对金融国资发展的市场改革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