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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骏:出租车改革关键在政府定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1 07:39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前一段时间,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从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各地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承包挂靠制;还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儿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  这一貌似寻常的“创建活动”触及了出租汽车行业深层次问题的改革破局,而且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努力破解出租车行业发展中的基础性、长期性难题,建立企业与驾驶员权责对等、风险共担、共同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

  相比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行业完全可以用“乱象丛生”来形容:有企业不同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承担基本社会保险,成为法律管不到的“飞地”;企业以“份子钱”为赢利模式,而驾驶员被迫超时工作,其休息休假权受到侵犯,出现大面积的身体健康不佳;随着驾驶员不断逃离这个行业,企业以降低管理要求,牺牲服务质量,来保住“份子钱“,对拒载、宰客等现象眼睁眼闭,侵犯消费者利益;由于油价高企,在交通不畅的用车高峰期,驾驶员主动停运以减少损失,人为加剧了打车难;出租汽车企业借特许运营和牌照管制的垄断优势,转嫁经营压力,利润独享,竟然还能从政府那里获得“临时补贴”;面对驾驶员用脚投票,地方政府一改就业市场的“户籍歧视”惯例,专门为其开放非户籍人员进入通道,偏袒之情不加掩饰;在雷打不动的“份子钱”压迫下,一方面是正规企业的驾驶员情绪恶劣,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是黑车“做大做强”,甚至出现特定区域内黑车驱赶正规出租汽车的黑恶现象,市民安全得不到保障,社会稳定存在隐患。可以说,政府管制之下以“份子钱”为核心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已经到了必须根本改革的时候。

  此时,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明确行业的定位,如果确认其具有公共性质,那企业就不能“唯利是图”,把政府发给的牌照作为企业资产,发行股票上市,却享受旱涝保收的超额利润,管理者坐拿不合理的高薪,而必须将适当的公共职能放在首位,履行社会责任。

  如果属于竞争性领域内的普通行业,那企业就应该从行政垄断地位上走下来,就不能把经营压力全部转嫁消费者和驾驶员,政府不能没来由地给予补贴,不管以给企业,还是给驾驶员的名义发放,牌照管制应该放开,新办企业的大门应该打开,让竞争来促进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必须重新定位政府在行业中的定位,重新审视牌照管制的必要性,突出劳动关系协调的重要性。行业管理只能出于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出租汽车服务市场秩序的目的,而不能在公共事业的名义下,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提供垄断优势。世界上放开出租汽车运营牌照的国家不少,甚至还有允许私家车参与运营的,比如英国的出租汽车就有三个等级,最高的是品牌企业,次一等的是小企业,下面还有私家车登记之后,有限制地开展运营。在不少城市黑车已“星火燎原”的情势下,各地政府即使因为自身管理能力有限,难以完全放开管制,也应该有个通盘考虑,对是否继续实施严格管制,管制之下牌照数量到底如何确定,新办企业门槛多高等问题加以科学论证。

  在车满为患的今天,对于上述问题的论证,不但要顾及出租汽车行业本身,还要顾及日益拥堵的城市交通状况。如果说出租汽车服务具有公共性质,那首先应该表现为有利于缓解城市拥堵,其次才是便利市民出行。只有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公共交通为目标,才能制定出真正有利于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战略和策略。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到位了,解决“份子钱”的问题就简单了。如果放开运营牌照,采取面向个人的资格拍卖,“份子钱”便没有了立足之地。如果牌照还在企业手里,企业又“以利润为导向”,那么严格执行劳动法,堵住企业管理的漏洞,推动组建工会,放手让驾驶员同企业进行利益博弈,政府只做仲裁人和协调者,无论“份子钱”的高低交由双方自己协商而定,那许多负面效应就可能消除,种种事关社会稳定的矛盾就能得到化解。总的来说,政府从出租汽车行业中脱身出来,丢掉对某些企业的偏爱和袒护,回归法定职能、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才是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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