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死不起根源在殡葬业垄断与挑墓地无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5 16:55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凌蓉(媒体评论员)
“活在北京,葬在河北”成为清明节期间热门话题,对此,北京市殡葬协会副会长姜晓刚另有高见:北京有便宜的墓地,但市民“不领情”,挑大小,挑风水。他称,近年来,市民政部门开展“零百千万”工程,即“零消费骨灰海撒、百元骨灰盒、千元殡仪服务、万元骨灰安置”,可不被市民接受。“北京一年死8万人,政府如果保障每人的墓地都至少1平方米,不出几年,北京就成坟场了,这肯定不行。”(据4月4日《京华日报》)此言,再度引发热议。
姜晓刚的话,听上去语重心长,苦口婆心,但网友用一个流传颇广的墓志铭来揶揄:“请记得,此人终其一生,誓为房子而努力奋斗,终于有了一个长久的家,虽然不够宽敞明亮,但一人居住足矣,且不用还房贷!”
但有网友起哄,“能立得起墓碑的人,这样自嘲,有些矫情了。”
姜晓刚是否领会,这个充满幽默气息的墓志铭,其裹挟着的无尽悲悯,我们不得而知,但他关于市民“太挑剔墓地”所指就算是一种实情,放在一个齐叹“死不起”的语境之下,此言仍显得有些鼓噪和刺耳。
让“死不起”和市民对墓地“挑大小、挑风水”发生关系,其实是回避了问题的实质,即殡葬业垄断下的暴利,才是“死不起”的根源。央视《新闻1+1》曾有过报道,一个骨灰盒,批发价只有200多块钱,但到了消费者手里的时候,价钱已经逼近2万元。
我们当然不能奢望有殡葬协会背景的姜晓刚,耿直地去砸自己的场子。但他对比一下中国和德国的殡葬费用,也许会腰疼。德国的殡仪公司为事主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负责从注销户口、注销保险等手续,到为死者净身、整容、穿衣并装殓入棺,还要为死者吊唁活动提供灵堂等。如此细致和人性化的服务,费用从1900欧元到5000欧元不等,这其中,当然也包含墓地的费用。而在国内,从太平间到墓地,一个死者最后的这一段尘世旅程,诸多相关行业,无不雁过拔毛。而最为离谱的是墓地价格,许多城市已炒至几万元一平米,甚至已达到上百万的天价。
当然,并非不是没有选择,处理那身皮囊的法子,还是很多的,洒脱点的,可以找棵向阳的大树,将骨灰埋于树下;自由点的,可以让灵魂归于大海;就算世俗点的,也并非悲摧得“死无葬身之地”了,比如在北京,就还有公益性公墓的骨灰墙嘛。只是,许多市民宁愿远赴河北购置墓地,也不愿自己的亲人,在一片豪华的墓地里,栖息于幽暗、清冷的一角。
这样一个固执、笨拙的选择,看似关乎我们的丧葬文化,但更关乎尊严和公平。当权势者可以拥有一个“花园般的墓地”,其实也就树立起了一个“死亡标准”,这个标准和用房子、车子判定一个人的“成功指数”一样主流。它或许本身具有矛盾和冲突性,但它又是一个让人难以抗拒,并且会主动迎合的标准。因为这是和个人尊严感和社会认同感联系在一起的。而改变这个标准,并不能指望个体观念的改变,而是实现一种社会公平,具体到丧葬这件事情,这种公平至少有两层含义:一个死者理应获得有人格尊严的安葬;一个死者不应因为拥有财富和权势,而占有更多社会资源。
同样是在德国,家庭生活困难者办丧事,可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800欧元的丧葬补贴,还可以获得教会提供的一块墓地。而墓地都是公益性的,不能进行买卖。如果家人故去,只需向政府提交申请,并根据墓地面积大小,交纳一次性使用费,便可使用20年。这既保障了死者必然有权利享有“葬身之地”,也避免了权大财多者,把墓地搞得像私家花园一样排场。
而这种公平的实现,显然不能过于依赖公众丧葬观念自觉地改变,而是在制度上,保障这种改变成为一种主流民意和社会趋势。除了出台《殡葬法》来规范相关行业,再有就是必须打破殡葬业的高度垄断。民政部门是具体管理殡葬的,按理说应该政企分开,但事实上,它既是管理者,同时又是经营者。这样一种独特身份,就可能出现这样一个局面,它可以轻松获得暴利,也可以拥有话语权,比如让买不起高价墓地者,换个“省钱”的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