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0日 12:00 来源:兰州晚报
促销返现活动说明含糊 顾客卡上600元莫名蒸发
作者:晚报记者 刘磊 实习生 马瑞 赵彩云 文/图 稿件来源:
本报讯 商场搞促销活动时甭提有多热情,可办理返现卡后,工作人员却没有明确告知顾客所返现金只能在活动期间使用,超过有效期卡内余额将被商场自动清零。这让参加促销活动的宿女士怎么也想不通,难道在商场参加活动消费者就只能被动“挨宰”,消费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顾客:工作人员没告知用卡有效期
5月1日,宿女士在西关某商场参加了买200元返现120元的促销活动。在给商场缴纳了两元卡费后,她花1400元买了东西,得到商场一张返现600元的“真情卡”。宿女士说,五一期间,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队,她好不容易办好卡就回家了,当时收银员为了加快收款速度,不到一分钟就办理一名顾客的业务,并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告知真情卡只能在活动有效期内使用。
5月25日,宿女士来到商场准备用“真情卡”购买东西时,才被告知这项活动已于5月9日结束,并且真情卡里的余额已经清零了。
宿女士感到很气愤,她在商场消费还不到一个月,没有得到商场的通知,卡怎么就会作废。
商场:收银员尽到了告知义务
该商场收银部王经理介绍,商场活动当天有海报,收银员也尽到了告知义务,并且卡后面注明此卡只是在活动期间有效,活动结束后还延长了几天时间。
记者在此卡背后看到“此卡首次返劵时需收取押金2元,可多次参加商场促销活动”的字样。对这样的规定,王经理解释,可以多次参加但不能累计,也不能延长有效期。宿女士参加商场促销活动,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来消费,就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商场在超过期限后系统就会自动清零何况此卡仅供返券记录使用,不记名、不挂失、不兑现金,这些在卡的背面都有注明。
律师:这种行为是霸王条款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阮磊律师认为,商场办卡后并没有对卡上的余额限定日期作出明确规定,属于告知不详。况且商场要求当次活动期间消费完毕,如果消费不完,卡里余额被自动清零属于霸王条款。商场只站在自己角度考虑,并没有为消费者想想。如果消费者遇到其他事情耽误有效期,商场也按照自动放弃清零,那么购物返现活动就是误导了消费者的消费预算值。并且在商场消费换取返现,短短几天时间又要到商场再次消费,一般消费者都不会这样做,商场的促销行为就是刺激消费,既然返现了商场又以活动过期为由清零,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公平缺失。《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上明确指出,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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