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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毒玩具只伤害中国孩子 专家回应质疑

2011年06月01日 09:18 来源:法制日报

  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许多家长心头蒙上阴影。有报道说,我国玩具生产安全标准内外有别,“毒玩具”只伤害中国孩子。家长们急切盼望有个权威说法。

  今天有关专家表示,我国目前执行的玩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可溶性重金属等要求与国际标准的规定完全一致。

  专家称,我国是玩具生产和出口大国,对玩具质量安全高度重视,一直在密切跟踪国际标准和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动态,不断完善我国玩具产品标准,以及检测、认证、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把玩具产品质量安全关。

  从以往相关信息中,国人对玩具中有害元素迁移问题已稍有警惕,但近日有报道引述相关方面的调查称,“国内市场上大量存在的塑料玩具,含有危害儿童健康的邻苯二甲酸酯”,加之近日爆出的台湾塑化剂事件,让消费者对邻苯二甲酸酯大为惊恐。

  针对消费者关注的这些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今天发布了技术专家对儿童玩具标准等有关情况的介绍。

  有害元素可迁移限量

  我国标与国际标准等同

  一直以来,消费者想知道,我国玩具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与欧美发达国家标准相比是否要求过低。全国玩具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张艳芬表示,我国目前执行的玩具标准《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主要包括可溶性重金属)等所有技术要求与国际标准ISO8124《玩具安全》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

  张艳芬提醒说,由于各国发展不同,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并没有全球一体化,各国根据自身国家情况制订不同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因此,企业生产加工出口的产品进入不同国家市场必须符合不同市场国家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这是进入国际市场最基本条件。

  对家长们担心的玩具可溶性重金属问题,张艳芬明确表示:“目前,我国玩具标准与现行的ISO国际标准、欧美标准在有害元素可迁移限量上的技术指标是等同的。”

  据其介绍,欧盟2008年底对玩具指令进行了修订,有害元素的限制由8种增加到19种,新增了铝、硼、钴、铜、锰、镍、锡、锶和锌等11种迁移元素。新指令明确规定对这19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要到2013年7月20日才执行,而且欧盟尚无这些新增有害元素的检测方法标准。

  美国2008年8月14日生效的《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对儿童用品中所有可触及的材料和油漆提出了新的严格的铅总量限制。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美国最近又发了一个新的文件,规定“原定于2011年8月14日执行的总铅限值暂不实施。”

  张艳芬表示,针对欧盟和美国有关玩具中有害元素的新规定,我国目前正在积极跟踪研究,并将适时完善我国的玩具相关标准。

  邻苯二甲酸酯含量

  限量标准在制修定中

  那么,我国玩具标准与国际标准、欧美标准中关于邻苯二甲酸酯限值各是如何规定的?

  据张艳芬介绍,欧盟规定,适用于14岁以下的儿童玩具,3种低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总含量不得超过0.1%;适用于3岁以下的儿童玩具和所有与口接触的玩具,3种高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总含量也不得超过0.1%。

  美国规定,适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玩具,3种低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分别不得超过0.1%,但对另外3种高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仅作出了临时性规定,并提出还要进一步进行安全性评估。目前美国也没有强制要求生产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张艳芬说,虽然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有关国际标准未对邻苯二甲酸酯进行限制,但为确保婴幼儿的安全,我国在即将颁布实施的婴儿奶嘴(安抚奶嘴)安全标准中,已经对上述6类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值进行了规定,其限量值与欧盟相同。

  另外,我国正在制修订的其他有关婴幼儿的玩具标准,如《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泳池套装安全要求》等,也将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进行规定。同时,我国还制定和实施了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法标准。

  6类产品强制性认证

  每年组织国家监督抽查

  鉴于我国其他领域产品生产有法有标不依、监管缺失的状况,除了标准本身问题,消费者还担心我国对玩具生产监管不严,致使一些“黑心”厂商为降低成本、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儿童玩具。

  据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机械与玩具产品检验研究所所长陈伟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对玩具产品质量安全非常重视,每年都组织对玩具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并从2007年开始对6类儿童玩具产品实行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监督抽查是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对玩具的可迁移化学元素(即锑、砷、钡、镉、铬、铅、汞、硒)、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等项目进行检验。

  在最近2011年第2季度的抽查中,对242个批次的塑胶玩具和电玩具,国家都进行了上述8种可迁移化学元素项目的检验,仅发现3批次产品的铅含量和1批次产品的铬含量不符合限量要求。

  陈伟说,国家从2007年6月1日起,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6类儿童玩具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列入目录内产品,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本报记者 韩乐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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