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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收费标准高过京沪 税收优惠比重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2 09:40 来源: 新金融观察报

  作者:新金融记者 王瑛

  自今年10月召开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文化传媒行业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热点。近日,文化传媒板块逆势走强,领涨各个行业板块。

  当政策的“春风”吹暖文化传媒板块时,与其相关的新股上市同样演绎热潮,继凤凰传媒(601928.SH)及光线传媒(300251.SZ)成功上市后,上周五,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视传媒)成功闯关。

  华宝证券分析师吴炳华在研报中指出,在政策扶持、业绩预期向好和传媒板块整体将扩容的大背景下,传媒板块整体的投资吸引力和估值体系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分析人士预测,受一省一网政策的影响,网络整合已经成为当前一大发展趋势,在此情况下,近期将有更多的区域性文化传媒企业IPO或者借壳上市,吉视传媒仅仅是一段“前奏”。据WIND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传播与文化产业的上市公司已有28家。

  然而,吉视传媒在整合49家地方广电局并成功上市后,业务集中及税收优惠扮靓业绩等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所引发的质疑声随之而来。

  业务集中存隐忧

  根据新金融记者的了解,吉视传媒作为区域性有线电视网络类的拟上市公司,在吉林省内处于垄断地位,然而,公司业务集中带来的风险却在招股书中反复提及。

  资料显示,吉视传媒主要以吉林省地区有线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维护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转发、传输,及传输视频信息和开展网上多功能服务为主业。

  据悉,吉视传媒此次拟发行不超过2.8亿股,预计募资22亿元,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97亿股,拟于上交所上市。

  据招股书中所载,目前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视收视业务收入、有线电视工程及入网费收入和节目传输收入。

  上述三项收入在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1-6月分别为52957.54万元、80356.5万元、114048.42万元和65675.59万元,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96.37%、95.28%、95.44%和 97.15%。

  同时,新金融记者注意到,电视收视业务收入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74.14%、78.41%、77.90%和 79.34%。

  近80%的营业收入来源集中在电视收视业务,是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然而,业务结构的不合理对吉视传媒盈利水平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招股书显示,公司电视收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数字收视费、模拟收视费和VOD等增值服务业务收入,其中2008年到2010年,吉视传媒数字收视费与VOD等增值服务业务的收入成倍激增,但2010年公司模拟收视费收入却在2009年34260.56万元的基础上大幅下滑至14496.66万元。

  数据显示,公司城市模拟电视用户数从2008年的51.9万户锐减至8.6万户,这也成为模拟收视费下降的重要原因。但公司有线电视用户规模在报告期内仍以1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快速增加,截至2010年末,公司有线电视用户数量已达383万户。

  不过,从公司近年来的电视用户数来看,年均增长速度仅有11%,同时有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公司模拟用户占电视用户的比重已经下降至25%,未来市场增长空间有限。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公司有线电视用户规模逐年增长,业务收入来源集中,未来如果市场饱和,由于公司发展受地域性限制,会给公司未来市场拓展带来难度。

  北京一位券商分析师表示:“区域性的传媒企业,由于公司收入结构较为单一,未来有线电视用户增长缓慢,会导致市场空间趋于饱和,届时如果没有其他业务作为业绩增长点,那么这些公司业绩是否能持续增长也将值得商榷。”

  公司也在招股书中认为,电视收视业务收入在未来仍将是该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显然,吉视传媒也意识到这一点并在招股书中表示,随着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的完成以及加快进行的网络双向化改造进程,公司的高清交互综合业务将获得快速发展,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络优势,开拓新的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和融合创新市场。

  骄人业绩的背后

  业务集中不但会使公司经营发展受到限制,同时,营收依赖单一业务也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进而有发生黑天鹅事件的可能。

  据招股书显示,自2007年以来,吉视传媒收入和利润连续四年实现高速增长。公司在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84567.32 万元,同比增长 53.68%;净利润15526.40 万元,同比增长 440.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42.76 万元,同比增长373.45%。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21.05万元,同比增长41.45%;净利润27222.90万元,同比增长75.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155.01万元,同比增长100.51%;201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824.92万元,净利润12471.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44.72万元。

  上述数据显示公司业绩骄人,同时也为公司招股书增添亮点;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增长,2008年-2010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44%,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7.79%。

  然而,吉视传媒在报告期内取得骄人业绩的背后,却暗藏诸多玄机。除了有线电视用户规模的增长外,收费标准的提高亦是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

  据招股书所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吉林省城镇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工作主要集中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由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为20-25元/月,依规定在模拟用户完成数字电视转换满一年时收取,而模拟用户收费标准为12-16元/月。

  因此,吉视传媒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大幅增长主要系因数字化整转导致的收视费价格提升引致。

  然而,随着未来城镇数字化整转工作的基本完成,这一业绩增长的刺激因素将不复存在,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提升将逐步消减,公司面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幅度下降的风险。

  此外,招股书中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吉视传媒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率达到98%以上。换言之,城市有线电视用户已趋于饱和,未来市场空间集中在农村。据新金融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农村居民仍以卫星电视为主。

  “收费标准的制定要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是公司的成本因素,另一方面是居民消费的承受能力,但更多的是考虑后者,所以各地价格是有差异的。”

  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对公司而言,开设数字电视网络成本较高;而对农村居民而言,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以及对数字电视需求情况如何还是未知数,未来公司开拓农村市场的前景尚需观望。

  收费高于一线城市

  由于收视费价格的提升,使吉视传媒在报告期内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但收费标准的提高,却使公司数字电视收费高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

  据招股书所载,公司目前执行的标准为城镇数字电视用户25元/月、农村数字电视用户20元/月,该收费标准处于国内中等水平。

  据新金融记者了解,与公司处于同行业的另一家上市公司歌华有线(600037.SH),其业务主要覆盖北京地区,基本收视维护费仅为18元/月,东方有线覆盖的上海地区收费标准为23元/月,天津广电网络的收费标准则是20元/月。记者采访的数家公司中,仅有陕西广电网络(600831.SH)与该公司的收费标准相同。

  在收费标准制定的流程问题上,歌华有线工作人员向新金融记者表示:“我们的收费标准由公司制定,然后由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据该人士介绍,由于关乎民生,收费标准短期内不会上调。

  同时,陕西广电网络的董秘办工作人员也表示,公司的收费标准是由省物价局通过听证会之后确定的。

  但据吉视传媒证券部工作人员介绍,公司收费标准是由省物价局直接制定。

  以消费水平来看,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吉林等省份,但为何吉视传媒的收费标准却高于一线城市呢?

  对此,吉林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认为:“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的政府投入较多,所以我们需要提价。”该人士亦表示,对于吉视传媒的定价依据是否与城市消费水平相关并不清楚。

  上述陕西广电网络的工作人员认为,由于地方政府的财税支持,所以部分一线城市的公司获得的政府补贴较多,但不排除这些公司未来进行提价的可能,而政府补贴金额较少的公司,如果不提价将难以生存。

  新金融记者注意到,歌华有线近日公告显示获得政府补贴金额2亿元。

  某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相关人员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收费标准的制定要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是公司的成本因素,另一方面是居民消费的承受能力,但更多的是考虑后者,所以各地价格是有差异的。”

  在此问题上,上述吉视传媒工作人员向新金融记者表示,公司相关部门领导都不在,所提问题会尽快给予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仍未得到回复。

  但亦有分析人士认为,未来数字电视收费存在降价的可能,因为该类公司维护成本并不高。

  由于未来一段时间内,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还将是吉视传媒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在招股书中也认为,如果未来吉林省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将会对公司收入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税收优惠比重大 

  依照上述吉林省物价局人士所言,吉视传媒的收费标准高于一线城市,是因为一线城市的企业所获政府补贴较多,新金融记者注意到,吉视传媒虽然获得政府补贴并不多,但其所享的税收优惠却相当可观。

  受益于文化产业政策的“春风”,吉视传媒成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据招股书中所载,2009年度及2010年度公司享受营业税、所得税免税优惠合计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 30%。

  据新金融记者了解,吉视传媒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上。

  资料显示,公司自2009年起免征营业税。其中,公司2008 年度免征营业税额356.87万元,增加当期净利润267.65 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净利润的9.31%;公司 2009 年度免征营业税额2219.75万元,增加当期净利润1664.81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72%;2010年度免征营业税额2397.74万元,增加当期净利润1798.30万元,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净利润的6.61%。2011年1-6 月免征营业税额1191.98万元,上述金额共计6166.34万元。

  同时,2009年起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免税金额合计14076.87万元,2009年因税收优惠增加的当期净利润为4008.58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净利润的25.82%;2010 年度因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增加当期净利润6827.72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净利润的25.08%;2011年1-6月因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增加当期净利润3240.57万元,占当期合并报表净利润的25.98%。

  不可否认的是,高额的税收优惠使公司业绩增色不少,然而,吉视传媒享有营业税优惠政策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公司享有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公司在2012年和2014年将存在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届时,公司的经营业绩又将如何呢?

  省内的垄断优势和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为吉视传媒的上市成功增添砝码,但公司浓厚的地域性色彩及业务收入的高度集中,也给其未来的经营发展戴上了“枷锁”。目前公司已成功过会,登陆A股市场指日可待,但在业务方面,吉视传媒能否突破现有格局仍需关注。

  新金融记者 王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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