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高管低价入股 未确认股权激励涉利润操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3 08:10 来源: 国际商报作者:张淼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2日进行了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经营着PVC、PE和PP管道的主营产品,本身就乏善可陈、没有任何想象力,但是与此同时存在的问题却不少。
首先值得关注的是蹊跷的增资行为。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在2010年8月26日时,广东顾地和高明顾地以两家公司持有的佛山顾地股权作为出资,用于增资顾地科技,但是奇怪之处便在于,佛山顾地的注册时间为2010年8月5日,这就意味着广东顾地和高明顾地用刚刚注册的公司的股权,作为顾地科技的增资,那么他们为何不直接增资顾地科技,再由顾地科技出资设立佛山顾地呢?他们到底在折腾什么?这很难令人相信此间不存在问题。
与之相比,本文则更加关注公司未足额计提股份支付费用,从而涉嫌利润操纵的问题。
拟上市公司在上市前为高管人员低价入股大开方便之门,甚至由大股东直接以超低价向高管人员转让股份的现象并不鲜见,这也是监管部门所关注的、涉嫌股权激励的事项。因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会计司2010年7月14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行为存在两种形式,分别为大股东将其持有的拟IPO企业股份以较低价格转让给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和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以较低的价格向IPO企业增资。不论是上述哪一种行为,企业都应当以此计算股权激励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例如在2011年6月13日通过了发审委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其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大股东在2009年7月所持有的该公司20%股权以2400万元转让给47位公司高管人员及普通员工,并由此确认了股权激励增费用1600万元、抵减了当期利润。
对于顾地科技来说,2010年发生了多次涉及股权激励事项,予以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却低于合理金额,涉嫌虚增利润。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股本演变情况”部分的信息披露,顾地科技在2010年发生的股权激励行为如下:
1.2010年5月大股东广东顾地曾以6.36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外部投资人诚信创投转让了10%股权或880.5万出资额,同时向公司内部两名管理人员分别以2.32元和2.64元的价格转让了400万元和280万元出资额,对此招股说明书解释为“作为发行人的管理人员,其受让股权价格是在考虑各人的职务、工作年限,对公司的贡献程度以及顾地有限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确定”。由此可确认为股权激励行为。
2.2010年8月顾地科技再次准许张孝明、梁绮嫦和王宏林三名管理人员以3.1元对该公司增资200万元、170万元和25万元出资额。
3.2010年9月,同属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高明顾地,再次向赵侠、曾晓文、高绍斌三名管理人员以2.64元到2.88元不等价格低价转让股票。
根据招股说明书“鼓励分派情况”部分的信息披露,顾地科技在2010年当年并未发生过分红事项,这就意味着2010年5月至9月间单位出资额对应公允价值不应低于5月份向外部财务投资者转让股权时参照的6.36元。由此计算,针对上述行为顾地科技应当计提万元股份支付费用4664.7万元(见下表)。
但事实上,该公司在2010年仅确认了3353.1万元股份支付费用,与前文分析结论相比少了1311.6万元,占顾地科技当年实现税前利润4807.47万元的27.28%。
2011年第二次保代培训班上,监管部门曾明确表示将“从严把握”公司高管低价入股的行为,“主板已明确从严,创业板短期内不会强制执行股份支付准则,但长期看趋势不变”。很“遗憾”的是,顾地科技此次上市的目标为中小企业板块,属于主板市场范畴,那么该公司自然也将纳入股份支付行为“从严把握”的范畴。因此顾地科技若想顺利上市,还不得不面对针对股份支付费用计提金额的质疑。除此之外,顾地科技还要面临销售与采购等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