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财政部处罚 5家广东公司登上索赔名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5 02:50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周二,财政部公布《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一号)》。5家广东上市公司因2009年度披露的审计报告不真实准确,遭受财政部处罚,并构成虚假陈述。依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买入一致药业、深圳能源、中粮地产、广东鸿图、粤宏远A等5家公司股票受损的股民可索赔。
5家广东公司上榜
据财政部检查公告,一致药业存在资产不实2399万元、负债不实2773万元、成本费用不实704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176万元。据财政部检查公告,深圳能源存在负债不实2356万元、收入不实3088万元、利润不实2300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430万元。据财政部检查公告,中粮地产存在资产不实1495万元、负债不实1413万元、利润不实658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142万元。据财政部检查公告,广东鸿图存在资产不实6560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4357万元、收入不实2888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199万元。据财政部检查公告,粤宏远A存在所有者权益不实1.45亿元、收入不实7392万元、成本费用不实7065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554万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并对上述5家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上述公司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并补缴相关税款。
多公司信披再次违规
根据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宄制度》(简称《追宄制度》),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上述5家受处罚上市公司,在遭受财政部检查改正处罚后,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按该制度规定,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被检查处罚及相应责任追究进行披露。但是,除广东鸿图曾于2011年1月6日公布,受财政部检查处整改情况公告外,其他4家上市公司并未作任何披露。笔者看来,这属于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构成虚假陈述中的信披再次违规。
对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并没有一家上市公司进行责任追究。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广东上市公司中,其他省市的上市公司也是如此。上市公司无视《追究制度》,投资者是否可以合理怀疑上市公司是否严格执行其他管理制度。笔者看来,没有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表面上只是一个小问题,实际上是上市公司公信力的体现。如果证券市场设计好的制度制约功能丧失,投资者怎能放心把钱交给“没有约束力”的人去管理呢?
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依据《若干规定》,对遭受财政部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因其虚假陈述遭受损失,可以进行索赔。
在下列时段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受损股民,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2010年3月23日后购买一致药业,2011年10月12日后卖出或还持有;2010年4月16日后购买深圳能源,2011年10月12日后卖出或还持有;2010年3月10日后购买中粮地产,2011年10月12日后卖出或还持有;2010年2月10日后购买广东鸿图,2011年1月6日后卖出或还持有;2010年4月16日后购买粤宏远A,2011年10月12日后卖出或还持有。律师呼吁,广大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