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否认虚构投资收益 称属会计差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3 02:45 来源: 证券日报公司相关财务人员提前确认了投资收益5398.60万元、其他应收款1.22亿元,属于会计差错
■本报记者 矫 月
停牌核查的华天酒店(000428.SZ)今日终于对一度炒得沸沸扬扬的股权涉嫌虚构股权投资收益问题做出了回应。
针对媒体报道子公司湖南华天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涉嫌虚构股权投资收益等相关问题,华天酒店公布核查结果称,由于公司相关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相关规定理解不透彻,在对华天之星股权转让尚未满足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了投资收益5398.60万元、其他应收款1.22亿元,属于会计差错。
据了解,华天酒店出现了一个尚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还未完成交割程序的股权转让项目,竟然被虚构为半年报的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的问题而被媒体质疑。
据了解,2011年6月30日,华天酒店董事会同意转让华天之星92.99%股权。7月1日,公司与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12月6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意见函》,公告期内共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为七天四季酒店。12月8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来自七天四季酒店的交易保证金5000万,并已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复的《交易方式通知书》。
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显示,编号为1110760082的挂牌项目——湖南华天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正在挂牌,挂牌起始日期为11月8日,挂牌期满日期为12月5日,挂牌价格为1.26亿元。这则公告表明,华天之星酒店股权转让尚处于挂牌期,还在等待买家摘牌。
可令人生疑的是,正在挂牌还没转让的股权早已记录在2011年的半年报中。
华天酒店半年报显示,该公司201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96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794万元,在其扣除项目中则明示,上半年投资收益中有5300多万元是来自华天之星股权转让收益。
有财务专家表示,在会计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能满足时,才能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这些条件包括:出售协议已获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与购买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已取得购买价款的大部分;如果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则股权转让收益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时才能确认。
现今,华天酒店已完成相关转让手续。对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表示,尽管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系真实业务,但截至2011年6月30日未履行完相关法定程序,因此华天酒店中期财务报告对华天之星股权转让收益及相关往来的确认未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控制权转移的的全部条件。
华天酒店表示,公司对上述信息披露问题及会计差错问题深表歉意。同时,本次事件暴露出公司相关人员对证券、财务方面的法规掌握不足的缺陷。对此,公司除尽快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外,将加强全体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