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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受让深圳长虹70%股权 四川长虹获利1.38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5 08:58 来源: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葛佳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600839)昨晚发布公告称,其13日与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长虹”)70%股权以2.0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长虹集团。四川长虹称,此次交易有利于聚焦资源发展主业,扣除初始投资成本后,该交易可实现投资收益约1.38亿元。

  深圳长虹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视频视听产品、空调、电源、网络产品、激光读写产品、摄录一体机、电力设备、机械、数码通讯及计算机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上市公司四川长虹持有70%的股权,长虹集团持有30%的股权。

  深圳长虹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799.83万元,净利润24.13万元。截至2011年9月30日,经审计的深圳长虹资产总计2.26亿元,负债合计1.23亿元,2011年1-9月共实现营业收入2782.63万元,营业成本394.64万元,净利润711.19万元。

  四川长虹于11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开出让所持有的深圳长虹股权,转让价不低于2.05亿元。根据四川长虹公告,共有2家意向受让方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长虹集团在12月13日经过两轮竞价最终获得了深圳长虹70%的股权。公告并未披露另外一家意向受让方的具体名称。

  目前,长虹集团持有四川长虹23.19%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四川长虹此番向长虹集团转让股权资产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四川长虹昨日收报2.22元/股,微跌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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