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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股份原大股东涉嫌内幕交易获利逾千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1 10:39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陈永洲

  证监会通报4起违法案件

  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江苏开元曾以“高送转”等概念上演最高近10倍的涨幅被称为“妖股”。然而,疯狂涨势的背后,却是一出大股东涉嫌内幕交易的案件。

  昨日,证监会通报了4起证券违法案件,其中刚由江苏开元更名的汇鸿股份(600981)旧案曝光: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苏开元国际集团(下称“开元集团”)涉嫌内幕交易获利约1109万元,涉案核心人物为时任开元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原江苏开元董事丁建明。新快报记者发现,公司现控股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下称“汇鸿集团”)等恰在2007年二季度迎来限售股的解禁,其在疯狂涨势中也获利甚丰。

  此外,去年12月被解聘的原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的涉案细节也得以曝光。

  开元集团炮制“高送转”

  根据证监会通报,经查,2007年2月27日,江苏开元向其控股股东开元集团书面汇报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丁建明指示江苏开元按照最高比例制定分配方案,最终确定为每10股送2股转增7股派1元现金。2007年初,丁建明向开元集团的合作方陈某借用其控股企业“尚华建材”与“华远投资”证券账户由开元集团使用,并安排开元集团财务人员向上述两个账户转入2000万元资金。丁建明指挥顾某、万某先后向操盘手宋某、任某发布交易指令,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利用上述账户买入“江苏开元”股票317万股。确定分红后,上述账户陆续卖出“江苏开元”股票,获利约1109万元,全部转回开元集团。

  通报称,开元集团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同时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丁建明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010年9月,根据相关举报线索,证监会对上述行为立案稽查。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对其指使有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股票为公司牟利的行为矢口否认,并隐瞒其借用他人账户的事实。经调查人员在外围取得包括书证、证人证言在内的大量证据,最终查清了案件事实。2011年4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

  汇鸿集团巧搭“顺风车”

  自1994年上市至2005年的年报,江苏开元均未出现过大手笔的利润分配,最多也仅为“10派3.5元”(2003年年报),且从未进行过送转股。但2006年8月下旬,公司破天荒地宣布中报“10转5”,该股随后上演了一轮“抢权”、“填权”的行情,至2007年3月中旬的区间涨幅达2.57倍(复权)。

  尝到甜头后,上述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开幕。2007年3月27日,公司宣布上年年报“10送2转7”,该股旋即连续两封涨停板,至当年6月下旬创出32.88元新高时,其股价再上涨了2.21倍。连续的两轮“高送转”行情,令江苏开元由3元左右(复权)启动,最高翻涨近10倍。

  在此期间,丁建明涉案账户尚华建材于2007年一季度建仓67.2万股,居第一大流通股东,至二季度末时其已退出。其间,江苏开元的涨幅为5.58倍、最大涨幅则为8.37倍。显然已充分享受了“高送转”行情的主升浪。另一涉案账户华远投资则始终未现身流通股东榜。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现控股股东汇鸿集团等与开元集团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一批原始股东,也在这轮涨势中实现“高位”套现。

  2007年4月6日,江苏开元的股价已翻涨至12元左右,江苏开元9名原始股东共计3299万股限售股解禁。根据公开资料,此9名股东全部为江苏国资委旗下企业集团或其关联方,包括汇鸿系的汇鸿针棉织品(持141万股)、汇鸿毛针织品(持113万股),舜天系的江苏舜天(持530万股)等。

  而至2007年6月30日时,除开元集团持股未动外,其余8名股东都趁暴涨而套现。其中,汇鸿针棉织品、江苏舜天等4家已清仓退出,中国外运江苏公司、江苏弘业股份、江苏丹棉集团及汇鸿毛针织品的持股也已降至423万股、100万股、80万股、76万股。以区间成交均价计,上述股东保守的套现市值将达2.52亿元,其中仅汇鸿系保守的套现规模便有3560万元。

  至于开元集团在关联方限售股解禁时炮制“高送转”,是“无心插柳”的巧合还是“有心栽花”的必然,不得而知。

  可以对比的是,自2006年年报惊鸿一瞥的“10送2转7”后,江苏开元再未推出过像样的分配方案,最多时仅为“10派0.6元”(2009年年报),手笔还不如2006年以前。与此同时,其股价也再未上演过1.5倍以上的涨幅,至今处巨型振荡平台。昨日该股跌1.35%,报收于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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