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受制林业限伐 福建金森独善其身遭质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4 11:10 来源: 大众证券报5月22日下午,福建金森(002679)进行了新股发行网上路演。不少投资者借此机会针对“福建省暂停天然阔叶林采伐”等政策,向公司高管表达了对其发展前景的担忧,而公司方面则回应不受限伐政策影响。但摆在眼前的现实状况是,与福建金森同行、同省的上市公司中福实业(000592)、永安林业(000663)均因林业限伐政策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甚至是巨额亏损。在此情况下,福建金森依然坚称可以独善其身,令投资者很是疑惑。
公司受益限伐政策?
正是在公司昨日网上路演时,一位名为“lly676971”的投资者向公司高层提问:“福建省暂停天然阔叶林采伐,公司业绩会不会受影响?”对此,总经理郑涛回答:“2011年末,公司用材林中天然阔叶林蓄积占比仅10.53%,公司有足够的资源代替天然阔叶林采伐。天然阔叶林出材率和木材价格均较低,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天然阔叶林材占公司木材总量分别为3.80%、3.69%和0%,实际收入占木材销售收入的2.87%、2.15%和零,因此暂停天然阔叶林的采伐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且活立木依然生长。暂停天然阔叶林采伐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天然阔叶林资源的市场价格,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资源总量。”
而事实上,同处福建地区的林业上市公司永安林业、中福实业,它们的业绩却明显受到威胁。在这两公司的年报中,均提到了2011年受“限伐”政策影响,且两公司业绩均出现大幅下降、甚至是巨亏。在此情况下,福建金森却称可以从中受益,让投资者不免心生疑窦。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2009至2011年,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846.30万元、1208.59万元和1145.30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54%、30.02%和23.93%。其中政府补助占公司营业外收入均超90%。
只字未提“林权纠纷”
福建金森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资产权属不存在法律纠纷,公司目前没有以资产和权益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然而,福建将乐县余坊乡余坊村村民的举报却打破了福建金森“不存在法律纠纷”的“金身”。该举报材料称,余坊村原村委会在未经过公开招标及未取得三分之二村民或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表决之下,擅自非法流转了20536亩集体林地、林权。这其中,福建金森以“债权转林权”的方式占去4892亩。自2005年起,余坊村村民不断集体上访,同时还拿起了法律武器对福建金森(原营林投资公司)以“债权转林权”的合同向将乐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此官司持续了整整6年时间。
那么,公司招股书对“纠纷事件”为何不做任何披露?此林权纠纷官司有无妥当处理完毕?对此,《大众证券报》多次致电上市公司,但福建金森证券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对外联系电话是“空号”
同样是在福建金森路演时,一位投资者毫不客气向公司高层提出了与企业沟通困难的问题:“董事会秘书能告诉我们董秘的责任是什么?不会是董秘是懂得保密吧?” 对此,董秘应飚回答称:“证监会和深交所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谢谢!”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秘需履行六大类职责,包括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权事务管理、三会组织与文件的保管。
今年2月24日,福建金森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399页上显示,董秘应飚的联系电话为0589-2336158,而多位联系福建金森的投资者拨打此电话,得到的语音提示是“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而这份错误电话直到5月22日,公司最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依然延用错误信息(第410页)。
较为讽刺的是,有投资者向保荐机构红塔证券提问:“公司上市后,你们会继续监督吗?我们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什么来和公司保持联系?”负责福建金森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杨武斌表示:“我们会按照保荐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对福建金森实施持续督导。你们可以通过公司公布的电话、传真、Email以及保荐机构公布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近两日,多名投资者拨打公司对外电话,同样是无人应答。
记者 张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