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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工高新企业无高度 需补缴1304万税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22:19 来源: 大众证券报

  一份突如其来的税务部门通知,将头顶“高新技术企业”光环的联合化工(002217),转眼踢出了高新队伍。就连公司在2011年“吃进去”的税收优惠,也要被动“吐出来”。经测算,公司此次将补交2011年税收1304万元,而已经完整披露的2011年年报也将重新调整。

  一年税收优惠“吐出”

  2012年6月5日,联合化工收到沂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税收优惠不予备案通知书》,对公司提出的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申请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1年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决定不同意公司享受2011年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

  由此,公司需对2011年所得税税率由15%调整为25%重新计算,追溯调整2011年相关财务数据,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联合化工2011年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1304.71万元,这意味着公司2011年实现的净利润将减少1304.71万元。

  上述通知的突然下达,明显给公司增加了压力。对此,联合化工表示:“具体追溯调整数据,公司将尽快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说明,并尽快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另行公告。”

  半路被踢出显尴尬

  联合化工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颁发于三年前。资料显示,2009年6月,山东省科技厅等四部门联合下文通知,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公司被认定为山东省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有关规定,联合化工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3年内(2009年至2011年),所得税率减按15%的比例征收。而公司此次“半路上”被取消了税收优惠,无疑引发了市场对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怀疑。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六大标准,其中员工学历条件,即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另外,若高新技术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其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但记者注意到,公司近三年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11%、4.05%、3.96%,均高于上述要求。

  公司究竟是什么方面出了问题?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一投资者在6月7日向联合化工发问:“公司关于所得税的公告太笼统,不够具体,公告中称:‘公司2011年度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请问具体是不符合哪个条件?为了更好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希望公司能够公开税务部门的通知原件。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公司未对此回复。

  税惠取消前事故连连

  与此同时,联合化工还发布公告称,公司继合成氨装置于今年3月底复产后,尿素装置也恢复生产。

  需要提及的是,在公司税惠被取消前,公司意外状况不断。2011年11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泰联合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5人受伤。而在事故发生前四日,公司则因上市募投项目难投产,决定将北京烨晶科技公司、武汉昌发过程装备工程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对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设备存在缺陷,使得募投项目3万吨/年三聚氰胺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迟迟不能达标投产。

  今年4月23日,联合化工发布业绩预告,预计1-6月实现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60%-90%。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主要产品市场需求量下降及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而此次优惠税率被取消,对面临困境的联合化工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

  记者 张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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