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公告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1:35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京运通达、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本公司股东范朝杰、冯焕平、范朝明、朱仁德、韩丽芬、江西赛维、黎志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长冯焕培、副董事长范朝明、董事张文慧和朱仁德、监事会主席张志新、副总经理黎志欣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37号文批准。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9月8日
3、股票简称:京运通
4、股票代码:601908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29,885,136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60,000,000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京运通达、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本公司股东范朝杰、冯焕平、范朝明、朱仁德、韩丽芬、江西赛维、黎志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长冯焕培、副董事长范朝明、董事张文慧和朱仁德、监事会主席张志新、副总经理黎志欣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12,000,000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48,000,000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2011年9月8日起上市交易。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 Beijing Jingyuntong Technology Co., Ltd.
3、注册资本: 36,988.5136万元(本次发行前)
4、法定代表人: 冯焕培
5、变更设立日期: 2008年10月31日
6、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7、邮政编码: 100176
8、电话: 010-80803016-8080/3016
9、传真号码: 010-80803016-8298
10、互联网网址: http://www.jingyuntong.com/
11、电子信箱: ir@jytcorp.com
12、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13、营业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半导体及光伏精密设备。一般经营项目:研发、销售:半导体及光伏精密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14、主营业务: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与晶体硅生长和晶片业务
15、董事会秘书: 张文慧
1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本公司目前共有董事9名,列表如下:
姓名 | 在本公司职位 |
冯焕培 | 董事长、总经理 |
范朝明 | 副董事长 |
朱仁德 | 董事、副总经理 |
张文慧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龚西娅 | 董事 |
姚继平 | 董事 |
张连起 | 独立董事 |
黄伟民 | 独立董事 |
金存忠 | 独立董事 |
(2)监事
本公司目前共有监事3名,列表如下:
姓名 | 在本公司职位 |
张志新 | 监事会主席、总工程师 |
苏铁军 | 监事 |
关树军 | 职工监事、制造二部部长 |
(3)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共有4人,列表如下:
姓名 | 在本公司职位 |
黎志欣 | 副总经理 |
王军 | 副总经理 |
郭家懋 | 副总经理 |
彭向前 | 财务负责人 |
1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
姓名 | 直接持股情况(股) | 间接持股情况 |
冯焕培 | 无 | 持有京运通达3.37%股权 |
范朝明 | 无 | 持有京运通达1.08%股权 |
朱仁德 | 497,222 | 无 |
张文慧 | 497,222 | 无 |
龚西娅 | 无 | 无 |
姚继平 | 无 | 无 |
张连起 | 无 | 无 |
黄伟民 | 无 | 无 |
金存忠 | 无 | 无 |
张志新 | 497,222 | 无 |
苏铁军 | 无 | 无 |
关树军 | 无 | 无 |
黎志欣 | 497,222 | 无 |
王 军 | 无 | 无 |
郭家懋 | 无 | 无 |
彭向前 | 无 | 无 |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目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京运通达,系由范朝霞、冯焕培、范朝明三人以现金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京运通达的主营业务是对外投资管理,主要资产为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京运通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成立时间:2008年9月25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号44栋419房间(德胜园区)
注册资本:1,200万元
实收资本:1,200万元
注册号:11010201135280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
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77.59%(本次发行前)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
冯焕培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1985年9月至1988年12月任江苏省无锡市灯泡厂业务员;1988年12月至1993年8月任江苏省无锡市不锈钢公司销售经理;1993年9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东方朝阳不锈钢材料销售中心总经理;2002年8月起任东方科运(现已更名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焕培先生在太阳能光伏产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深资历,2008年起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顾问,曾获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北京市西城区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为公司所拥有的“一种用扫描蒸镀制膜设备”、“制造薄膜光伏电池的循环生产线”、“制造薄膜光伏电池的生产线”、“一种提高单晶硅炉投料量的装置”、“一种单晶硅炉的温场稳定装置”等五项专利的设计人之一。冯焕培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京运通达3.37%的股权。
范朝霞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北京东方峰顺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范朝霞女士未在本公司担任职务,持有京运通达95.55%的股权。
三、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限售期 |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京运通达 | 287,005,952 | 77.59 | 287,005,952 | 66.76 | 36个月 |
韩丽芬 | 32,712,000 | 8.84 | 32,712,000 | 7.61 | 36个月 |
普凯投资 | 25,762,129 | 6.96 | 25,762,129 | 5.99 | 12个月 |
苏州国润 | 10,304,852 | 2.79 | 10,304,852 | 2.40 | 12个月 |
乾元盛 | 5,152,426 | 1.39 | 5,152,426 | 1.20 | 12个月 |
江西赛维 | 4,000,000 | 1.08 | 4,000,000 | 0.93 | 36个月 |
恒升泰和 | 1,030,486 | 0.28 | 1,030,486 | 0.24 | 12个月 |
范朝杰 | 706,580 | 0.19 | 706,580 | 0.16 | 36个月 |
冯焕平 | 706,580 | 0.19 | 706,580 | 0.16 | 36个月 |
叶杏伟 | 515,243 | 0.14 | 515,243 | 0.12 | 12个月 |
张文慧 | 497,222 | 0.13 | 497,222 | 0.12 | 12个月 |
张志新 | 497,222 | 0.13 | 497,222 | 0.12 | 12个月 |
朱仁德 | 497,222 | 0.13 | 497,222 | 0.12 | 36个月 |
黎志欣 | 497,222 | 0.13 | 497,222 | 0.12 | 36个月 |
本次发行股份 | - | - | 60,000,000 | 13.96 | - |
其中:网下配售部分 | - | - | 12,000,000 | 2.79 | 3个月 |
其中:网上资金申购部分 | - | - | 48,000,000 | 11.17 | 无 |
合计 | 369,885,136 | 100.00 | 429,885,136 | 100.00 | - |
2、本次发行后,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287,005,952 | 66.76 |
2 | 韩丽芬 | 32,712,000 | 7.61 |
3 | Prax Capital Fund II Holding (HK) LIMITED | 25,762,129 | 5.99 |
4 | 苏州国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304,852 | 2.40 |
5 | 北京乾元盛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152,426 | 1.20 |
6 |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 | 0.93 |
7 | 恒升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1,030,486 | 0.24 |
8 | 范朝杰 | 706,580 | 0.16 |
9 | 冯焕平 | 706,580 | 0.16 |
10 | 叶杏伟 | 515,243 | 0.12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60,000,000股
二、发行价格:42.00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12,000,000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48,000,000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520,000,000元。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1年9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81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用10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286,885.14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240,000.00元,律师费人民币1,025,000.00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3,450,000.00元,登记托管费429,885.14元,上市费32,000.00元,材料印刷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110,000.00元。
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1.77元。(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计算)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413,713,114.86元。
七、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34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按发行人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本次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79元。(按本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上市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河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3层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6029
保荐代表人: 李广超、唐亮
联系人: 李永柱、马志平、林婷婷、杜克、唐堂、黄才广、孙胜权、 褚晓佳、魏雷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A股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A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上市保荐人同意推荐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7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