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 年6 月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 年6 月11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修订《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公司法》、《担保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决定对现有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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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2 年6 月27 日在宁波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层会议室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举行
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2 年6 月27 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4、召开地点:宁波鄞州区日丽中路777 号杉杉商务大厦8 层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2 年6 月21 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订《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2 年6 月21 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参加方法
1、欲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书(如适用)及委托代表的身份证于2012 年6 月25 日(星期一)至26 日(星期二)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五时前往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或本地离公司较远的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帐户卡以及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鄞州区日丽中路777 号杉杉商务大厦8 层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陈莹林飞波
联系电话:0574-88208337
传 真:0574-88208375
邮政编码:315100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名:
委托权限:此委托书有效期为: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议案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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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