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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8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72

  ●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5日

  ● 除息日:2012年6月1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21日

  一、 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利润分配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本次分配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23,75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共计派发股利49,900,032元。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现金红利按10%的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0.072元/股;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0.08元/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税后现金红利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0.072元/股。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5日

  (二) 除息日:2012年6月18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21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15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

  五、 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彭政纲、蒋建圣、方汉林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2、 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股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股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28829378

  传真:0571-28829703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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