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南开越洋著作权纠纷再审申请被最高院驳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4 16:18 来源: 时报快讯-证券时报网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14日讯
汉王科技(002362)6月14日晚间公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2010年1月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南开越洋的软件著作权纠纷事项作出终审裁定,认为该事项与《RTK软件许可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受该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约束,应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寻求仲裁,从而驳回南开越洋对公司的起诉。
公告称,2010年2月,南开越洋将与公司之间的软件著作权纠纷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2012年1月14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对该事项作出裁决,驳回了南开越洋的仲裁请求。
公告称,2012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南开越洋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公告称,2012年6月14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就南开越洋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事项,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南开越洋的再审理由均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南开越洋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驳回南开越洋的再审请求。
公告称,此公告的诉讼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