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大庆市公安局PDT集群通信项目合同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4: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收到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大庆市公安局(以下简称 "甲方")签署的关于"模拟集群通信数字化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交易对方:大庆市公安局。
2、签署时间:2012年6月5日。
3、签署地点:大庆市。
4:合同标的:为大庆市公安局提供PDT标准的集群系统和终端,以及现有模拟系统的升级改造。
5、合同金额:3630万元人民币。
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付使用。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大庆市公安局属国家政府部门,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2011年度与大庆市公安局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3.大庆市公安局属国家政府部门,履约能力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3630万元人民币。
2、生效时间:2012年6月5日。
3、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后90天内。
4、履约保证金:成交方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项目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结束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5、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且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收到全套验收资料(含合同、发票复印件等)之日起二周内付合同价款的100%。
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7、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技术、人员、产能等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合同金额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3%,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2012年营业总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该项目实现了大庆市模拟集群系统向PDT数字集群系统的平滑升级,对我国其它城市的模拟集群系统数字化升级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是公司承担的首个大型模拟集群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庆市公安局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