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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共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汕头市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200万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汕头市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200万元,该笔款项将用于支持汕头市慈善事业的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槐泽老年人协会捐赠人民币150万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槐泽老年人协会捐赠人民币150万元,该笔款项将用于捐赠老年人帮扶活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汕头市体育局捐赠人民币150万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汕头市体育局捐赠人民币150万元,该笔款项将用于支持体育事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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