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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提案未通过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15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48,313,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6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成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

  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

  通过

  1

  关于为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8,313,738

  100

  0

  0

  0

  0

  通过

  2

  关于为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8,313,738

  100

  0

  0

  0

  0

  通过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8,313,738

  100

  0

  0

  0

  0

  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俞婷婷、何晶晶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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