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2-002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6月15日上午8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6月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从林州市农村信用社退股的议案》。
同意公司退出其持有的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计226.15万股股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不超过壹亿贰仟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申请不超过壹亿叁仟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竞购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不超过19039.71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竞购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竞购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2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三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二、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2-002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竞购林州市林钢钢铁
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竞购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参与竞购上述资产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对上游产业在市场、政策的认识方面以及生产经营方面尚有不足,也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经林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将部分国有资产公开转让。
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河南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4,823.73万元,负债总额为29,525.09万元,净资产为25,298.64万元,评估结果已经林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此次转让标的是对原有企业资产负债进行部分剥离之后,转让的总资产为33,004.03万元,总负债为13,964.32万元,净资产为19,039.71万元。2011年7月1日至交易日期间转让的资产负债变动影响的净资产,经审计确认后,予以增减。
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已就前述转让事项在产权交易中心作出公告。
公司拟参与此次竞购。本次竞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亿叁仟叁佰肆拾玖万圆整
3、住所:林州市陵阳镇林钢路8号
4、法定代表人:牛生玉
5、成立日期:1997年8月12日
6、营业执照注册号:410581100003910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8、经营范围:生铁冶炼、铸铁管、金属制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国家限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9、公司历史沿革及经营情况:
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钢”)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69年10月,注册资本13,349万元。原名安阳地区林县钢铁总厂,1983年划归濮阳市管理,1994年更名为濮阳市林州钢铁总厂,1997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9月由濮阳市划归安阳林州市管辖。
林钢是国家发改委、中国铸造协会确定的全国18家专门生产铸造用生铁企业和中国铸造生铁生产基地之一,年生产能力生铁40万吨,磁选矿20万吨,煤气发电4500千瓦时,拥有两座矿山和6.7公里铁路专用线,享有低钛生铁冶炼技术专利和全国铸造生铁生产基地称号。
林钢及其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林钢本次转让的主要资产包括部分土地房产、设备、矿山等资产。此次转让在对原有企业资产负债进行部分剥离之后,转让的总资产为33,004.03万元,总负债为13,964.32万元,净资产为19,039.71万元。公司拟以不超过19,039.71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竞购。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此次竞购,公司拟参与竞购的资产包括部分土地房产、设备、矿山等,主要目的有以下几方面:
1、公司拟参与竞购林钢部分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有利于公司增强生产能力,延长产业链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
2、林钢作为历史悠久的国有中型企业,其技术工人具备很高的业务技术能力,公司竞购其部分设备资产后,将择优录用原有的技术工人,给公司的总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有利于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3、根据相关政策,公司参与竞购林钢部分资产并优先聘用其职工后,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收购资产,公司将以竞购方式参与,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竞购成功,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实力,但对公司业绩的贡献时间及贡献程度,也存在不确定性;若竞购不成功,也不会给公司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产权交易中心关于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的公告。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