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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三)、主持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杨军先生主持。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2年6月15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6月14日-2012年6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2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下午15:00至2012年6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公司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68,821,1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2103%。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68,705,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140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5,8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9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68,7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645%;反对93,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68,7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5%;反对106,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4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4%。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同意68,7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5%;反对106,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4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4%。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68,7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5%;反对106,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4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4%。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68,7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5%;反对106,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4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4%。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同意68,7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5%;反对106,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4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4%。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同意68,7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5%;反对106,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4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4%。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同意68,7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5%;反对106,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4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4%。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同意68,7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5%;反对106,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4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4%。

  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68,70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5%;反对106,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4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84%。

  以上议案均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指派朱玉栓、张慧颖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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