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录入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更正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上述更正,《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