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议案和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20日13:30时
2.召开地点: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汲涌先生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二十九名,代表股份173,409,116股,占公司总股本51.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五名,代表股份172,516,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8%;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二十四名,代表股份892,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进行表决,并表决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22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6% (其中:现场投票172,516,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485%;网络投票712,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11%)。
反对179,615 股(均为网络投票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3%。弃权500股(均为网络投票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2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7% (其中:现场投票172,516,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485%;网络投票697,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02%)。
反对186,615 股(均为网络投票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弃权8,500股(均为网络投票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黄鹏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