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ST北亚 公告编号:临2012-023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2年5月31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北辰东路18号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则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2名,代表股份830,754,4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9568%,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4名,代表股份 828,486,024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78.7412%;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48名,代表股份2,268,473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215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公司住所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AVIC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公司住所变更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111号新吉财富大厦23层。公司名称、住所的变更登记事宜,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住所为准。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938,051
0
816,446
99.9017%
2、关于变更公司股本及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5,216.314万股,股份种类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27,433.5027万元增加至105,216.314万元,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910,203
0
844,294
99.8984%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允许公司经营的其他业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股东决定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准。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938,051
0
816,446
99.9017%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7,802,534
2,135,517
816,446
99.6447%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顾惠忠: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829,899,794
99.8971%
陈元先: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829,484,282
99.8471%
李平: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829,531,832
99.8528%
孟祥泰: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831,730,478
100.1175%
王进喜:
全体股东
829,151,378
99.8070%
朱幼林: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829,349,857
99.8309%
以上顾惠忠、陈元先、李平、孟祥泰、王进喜和朱幼林六位董事候选人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巴曙松: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827,680,927
99.6300%
贺强为: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830,841,874
100.0105%
刘纪鹏: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830,841,874
100.0105%
以上巴曙松、贺强为和刘纪鹏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翁亦然: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829,266,309
99.8209%
杨圣军: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830,003,391
99.9096%
以上翁亦然、和杨圣军二位监事候选人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7、关于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人或担任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778,097
0
976,400
99.8825%
8、关于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适用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778,097
0
976,400
99.8825%
9、关于支付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7,774,686
0
2,979,811
99.6413%
10、关于审议《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938,051
0
816,446
99.9017%
11、关于审议《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935,506
2,545
816,446
99.9014%
12、关于审议《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938,051
0
816,446
99.9017%
13、关于审议《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938,051
0
816,446
99.9017%
14、关于审议《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907,658
2,545
844,294
99.8981%
15、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848,344
59,709
846,444
99.8909%
16、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848,344
59,709
846,444
99.8909%
17、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848,344
59,709
846,444
99.8909%
18、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848,344
59,709
846,444
99.8909%
19、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4,329,819.39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402,661.41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21,786,941.6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7,384,280.24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构建公司主业及未来经营与发展,使公司重新拥有经营性资产和主营业务,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虽然实现了利润,均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并未真正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未获得稳定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845,799
62,254
846,444
99.8906%
20、关于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强调事项如下:
2010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8]哈破字第3-8号)裁定认可了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第二次清偿和补充分配方案》,该方案中规定,鉴于北亚集团公司破产重整全部债权均将获得100%全额受偿并予支付,北亚集团公司破产重整中保全、清收、追缴回的剩余资产依法不再予以处置变现,经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破产重整程序后,终止对黑龙江省新北亚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并对黑龙江省新北亚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予以注销,剩余全部资产于2010年年底之前返还北亚集团公司。北亚集团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董事会决定,经与北亚集团重整清算组协商,北亚集团公司决定终止执行原于2008年6月10日签订的《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剥离资产处置协议》,停止处置剩余资产,注销黑龙江省新北亚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并将剩余全部资产返还北亚集团公司。根据2010年12月24日北亚集团公司与黑龙江省新北亚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亚集团清算组三方签订的《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剩余资产返还协议》的规定,黑龙江省新北亚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将破产重整完成后的剩余资产132,251.15万元返还给北亚集团公司,北亚集团公司在2010年末已拥有经营性资产。截至2011年12月31日,北亚集团公司当年盈利4,329,819.39元,但累计亏损117,384,280.24元,且母公司本年度无生产经营活动及营业收入。
2011年2月10日北亚集团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签订了《关于重组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意向书》,北亚集团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合法持有的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2011年6月27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2011年6月28日北亚集团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2011年7月8日北亚集团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截止报告日,北亚集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如北亚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在可预见的将来(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获得国家相关有权部门核准同意,北亚集团公司完成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后即可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北亚集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能否得到根本的改善,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就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取决于资产重组进程,资产重组取得成功后,即可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公司2011年度已经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的股改和重组方案已经由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截至目前,公司股改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公司将积极推动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依法合规运作,争取早日恢复上市。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同。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645,517
62,254
1,046,726
99.8665%
21、关于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08年经相关司法部门追缴收回上海北亚瑞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对广州盈科瑞松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款17,000,000.00元,黑龙江省新北亚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将破产重整完成后的剩余资产132,251.15万元返还公司,公司已将返还的剩余资产作为破产重整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自2009年12月起,上海北亚瑞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多次出函追偿17,000,000.00元。2011年6月公司与上海北亚瑞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达成协议,公司同意返还17,000,000.00元。 2011年11月10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09]黄民二(商)破字第1-4号)裁定认可了上海北亚瑞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清偿率为5.12%,公司可分得财产额10,896,222.09元。故公司调减2010年度营业外收入(破产重整利得)6,103,777.91元。
(2) 2010年12月2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0]崇民初字第30号),裁定解除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爱华宾馆有限公司与北京爱保宾馆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北京爱保宾馆有限公司也未足额缴纳2010年租金收入,故北京爱华宾馆有限公司未确认2010年租金收入。北京爱保宾馆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8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11])二中民终字第06224号),裁定撤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崇民初字第30号),驳回北京爱华宾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北京爱华宾馆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4日收到北京爱保宾馆有限公司交付租金共计2,248,500.00元,其中属于2011年1-3季度租金1,143,000.00元,属于2010年2-4季度租金1,105,500.00元,加上原在预收账款中挂账的2010年一季度租金368,500.00元,故北京爱华宾馆有限公司本期确认2010年度营业收入共计1,474,000.00元。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事项影响,2010年12月31日原资产总额为1,350,235,790.21元,更正后资产总额为1,351,341,290.21元,资产总额增加1,105,500.00元;2010年度原净利润为883,017,869.21元,更正后净利润为878,307,021.30元,净利润减少4,710,847.91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830,754,497
829,645,517
62,254
1,046,726
99.8665%
三、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孙卫宏律师、霍晶律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05股票简称 S*ST北亚公告编号:临2012-024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2年6月20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下午13: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北辰东路18号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含授权委托1人,其中董事陈元先先生授权董事顾惠忠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董事权利),全部监事及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顾惠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顾惠忠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成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顾惠忠先生为董事长(后附顾惠忠先生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公司董事会组成以下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顾惠忠先生、孟祥泰先生、巴曙松先生组成,其中顾惠忠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李平先生、孟祥泰先生、贺强先生、巴曙松先生、刘纪鹏先生组成,其中贺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平先生、朱幼林先生、刘纪鹏先生、贺强先生、巴曙松先生组成,其中刘纪鹏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进喜先生、 陈元先先生、巴曙松先生、贺强先生、刘纪鹏先生组成,其中巴曙松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王则瑞、曹晶、王德良、王刚、陈志龙、文风、安静伟已向董事会提交辞呈。同时,董事会解聘孟宪民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聘任孟祥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孟祥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后附孟祥泰先生简历),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聘任朱幼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朱幼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后附朱幼林先生简历),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朱幼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其董事会秘书资格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董事会秘书职务暂由公司总经理孟祥泰先生代行,该事项由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聘任刘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刘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后附刘宏先生简历),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聘任张予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张予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后附张予安先生简历),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聘任郭柏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郭柏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后附郭柏春先生简历),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聘任张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张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后附张宪先生简历),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董事长简历
顾惠忠,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于江苏,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曾在江苏南通川港公社、三机部、航空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振会计咨询公司、国防科工委、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工作,历任航空工业部财务司综合处副处长、外事财务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外事财务处处长,中振会计咨询公司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财务局副局长,国防科工委财务司副司长,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曾兼任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工业国际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顾惠忠先生未持有北亚集团股份,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况。
附件2:高级管理人简历
孟祥泰,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于黑龙江,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作,历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动机系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校长助理,总会计师,副校长。现任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幼林,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于陕西,1987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员。曾在庆安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航空工业管理局工作,历任庆安集团有限公司材料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党支部书记,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陕西航空工业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现任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分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宏,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于辽宁,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辽宁大学,硕士学位。曾在沈阳黎明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沈阳黎明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资处副处长、处长,副总经济师,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
张予安,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于陕西,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学位。曾在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
郭柏春,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曾在黑龙江省古连河煤矿、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直属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牡丹江市市政府工作。现任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
张宪,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于辽宁,1982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本科学历。曾在航空工业部、航空信托投资公司、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航空工业部财务司副处长、处长,航空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705股票简称 S*ST北亚公告编号:临2012-025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2年6月20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下午1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北辰东路18号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翁亦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关于选举翁亦然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成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翁亦然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翁亦然,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于上海,1970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在江西省修水县征村公社、江西省人民机械厂、国家审计署工作,历任审计署商粮外贸局经贸审计处副处长、二处处长,上海特派办特派员助理(正处级)兼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商贸审计司副司长、工业交通审计司副司长、建设建材审计局副局长、交通运输审计局局长,南京特派办党组书记、特派员。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总审计师、党组纪检组副组长、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翁亦然先生未持有北亚集团股份,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