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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4日以传真、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1月4日和2011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1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等六家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等与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其决议有效期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12 年?7?月?14?日到期,由于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在补正材料阶段,考虑到取得相关批文时间的不确定性以及本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一定时间, 为此,本公司拟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3?年7月14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力宾、王航、黄代云、罗修竹、张国晨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期限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1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议案》,该授权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12 年?7?月?14?日到期,由于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在补正材料阶段,考虑到取得相关批文时间的不确定性以及本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一定时间, 为此,本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13?年7月14日,授权内容不变。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力宾、王航、黄代云、罗修竹、张国晨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2 年7月9 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7 月9 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09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参加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期限的议案

  (三)出席人员

  1、截至2012年7月2日(星期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①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时,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时,代理人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③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时,须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④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时,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⑤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补办会议登记。

  授权委托书按附件一格式自制或复印均有效。

  2、登记时间:2012年7月5日至6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北大街1098号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071051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上述要求的登记资料原件在开会前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二《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六) 其它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蔡永起、马喜林、冷璐坤

  电话:0312-3109607

  传真:0312-3109607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期限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都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7月9日9:30~11:30,13:00~15:00。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55

  宝硕投票

  买入

  代表各项议案

  代表表决意见

  三、股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73815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代表各项议案情况如下:

  99.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元)

  议案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0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期限的议案

  2.00

  上述所有议案

  表示对以上1-2项议案统一表决

  99.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议案序号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四、投票举例

  1、若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155

  买入

  99.00元

  1股

  2、若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例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155

  买入

  1.00元

  1股

  3、若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例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155

  买入

  1.00元

  2股

  4、若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例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155

  买入

  1.00元

  3股

  五、注意事项

  1、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的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当根据其委托人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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