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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燃机设备事项的进展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30 01: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燃机设备的议案》(详见2012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评估价格为定价原则,且总额不超过5800万元购买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6B燃机及附属设备一套。

  近日,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6B燃机及附属设备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以2012年2月29日为基准日, 根据重置成本法,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6B燃机及附属设备的账面价值为3997万元,评估价值为5752.42万元,增值率为43.92%,增值原因主要系按现行市场价格重新购置该套设备的成本增加。

  鉴于上述收购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7月24日召开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2012年7月24日(周二) 上午9:30;

  2、地点:宁波汉雅晶都酒店(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1088号)

  3、审议内容:

  (1)关于购买燃机设备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资格:(1)本公司董事、监事(2)截至2012年7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宁波热电”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证明文件(委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128号新金穗大厦12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000电话:(0574)86897102传真:(0574)87008281

  联系人:乐碧宏沈琦

  登记日期:2012年7月19日、20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9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法人)出席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购买燃机设备的议案

  委托日期:

  注: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在委托人不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表示委托人全部同意所表决全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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