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30 02:19 来源: 证券日报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时达
股票代码:0025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18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0层
联系电话:010-66221188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12年6月 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时达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时达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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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18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三十亿元整
营业执照号码: 100000000038435(4-1)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710932101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方式: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0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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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中国人寿系统委托管理的保险资金以及中国人寿系统外公司委托管理的保险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账户,根据经营需要,为获取投资收益,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新时达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减持其在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新时达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增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保险产品、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五个账户合计持有新时达【8,720,608】股,占新时达股份总数的 4.216826479%。
二、股份变动情况
2012年 6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账户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新时达【1,628,073】股,占新时达股份总数的0.787250308%。
上述股份增持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的上述五个账户合计持有新时达【10,348,681】股,占新时达股份总数的5.00407678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新时达的控股股东结构产生影响。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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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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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