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6:07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于2012年6月19日在巨潮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谭建明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495,463,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2年7月修订)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495,463,09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495,463,09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2年7月修订)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495,463,09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谢元勋、姜翼凤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