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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进展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进展情况

  2011年12月29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鑫阳”)与雅虹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虹文化公司”)签署了编号为XF326447号、XF326457号、XF326460号、XF326469号、XF326466号共五份《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北京鑫阳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7楼1层101等房屋合计作价人民币10,390万元出售给雅虹文化公司。详见公司于2012年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雅虹文化公司在原合同签署后,因其资金困难,截至目前尚有款项人民币4,992.36万元未支付。由于雅虹文化公司未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付款义务,经协商,北京鑫阳于2012年7月3日与雅虹文化公司签署了《<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双方于2011年12月29日签署的上述五份《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雅虹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10%即人民币499.24万元作为违约金,上述款项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直接扣除。

  3、本协议签署后,原合同终止履行。

  4、因签署原合同而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从已付款中直接扣除。

  5、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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