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于2012 年7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的通知,神火集团于 2012 年7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份合计3,500,046股。根据《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2月14日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08年9月25日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及本次增持情况: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增持前,神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投资”)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24,096,640股、79,903,57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000,216股,占公司总股本30.00%;本次增持后,神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创投资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27,596,686股、79,903,57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500,262股,占公司总股本30.21%。
2、增持的目的及计划: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神火股份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神火集团认为神火股份目前的股价被低估,其增持的目的是增强市场信心,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
神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创投资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2012 年7月5日起算),在神火股份的股票交易价格价不超过11.00元/股的情况下,将增持公司股份总额不低于5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0%)但不超过3360.00万股即公司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在内)。若上述增持实施条件未达成,神火集团将视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在履行内部管理决策程序后组织实施。
注:根据国资委《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7]109号),神火集团本次增持股份应于2013年1月31日前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的价格
神火集团本次增持平均价格为:8.84元。
5、上述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6、其他说明:
神火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神火集团及新创投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