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0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3,695,271股,占总股本的4.60%,其中: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9,195,271股,占公司总股本3.09%;石家庄永生集团持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1%;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7月12日。
一、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取得情况
2009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25号)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诚志股份”)分别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清华控股”)发行9,195,271股股份、向石家庄永生实业总公司发行17,849,643股股份,购买清华控股及石家庄永生实业总公司合计持有的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及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各100%股权。2009年6月26日,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石家庄永生实业总公司已于2009年8月进行了改制,改制后名称变更为“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永生集团”)。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更名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7月,“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并购“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之后,统一更名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清华控股、永生集团作出的承诺,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1、清华控股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25日;
2、永生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如下:8,849,643股股份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0年6月25日;4,500,000股股份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1年6月25日;4,500,000股股份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25日。
其中,永生集团持有的公司8,849,643股份和4,500,000股份分别于2010年6月28日、2011年7月7日依法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3,695,271股,占总股本的4.60%,其中: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9,195,271股,占公司总股本3.09%;石家庄永生集团持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1%。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清华控股、永生集团严格遵守有关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在公司200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作出的承诺,其分别持有的9,195,271股有限售条件股、4,500,000股有限限售条件股限售期满,本次依法解除限售。
序号
发行对象
解除限售股份数(股)
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份数比例
股份上市流通时间
1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9,195,271
3.25%
3.09%
2012年7月12日
2
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
1.59%
1.51%
2012年7月12日
合计
13,695,271
4.84%
4.60%
—
三、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03,686
4.61%
8,415
0.0028%
1、国家持股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9,195,271
3.1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4,500,000
1.51%
0
0.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500,000
1.51%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4、外资持股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5、高管股份
8,415
0.00%
8,415
0.002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328,728
95.39%
297,023,999
99.9972%
1、人民币普通股
283,328,728
95.39%
297,023,999
99.9972%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
-
3、境外上市外资股
-
-
-
-
4、其他
-
-
-
-
三、股份总数
297,032,414
100%
297,032,414
100%
注:高管股份中,公司副总裁徐东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5,427股,其中高管锁定股4,070股,无限售流通股1,357股;公司原专务副总裁高建涛先生共持公司股份4,345股,其于2012年5月28日离任,根据相关规定,高建涛先生持公司的4,345股股份自其离任之日起半年内予以全部锁定。
四、清华控股、永生集团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清华控股、永生集团在锁定期内,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了承诺,未发生所持股份发生交易或转让的行为。
股东名称
特殊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锁定期承诺:在公司2009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事项中发行9,195,271股股份,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诚志股份的股份,也不由诚志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锁定期内,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严格履行承诺,9,195,271股股份股票未发生交易或转让。
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锁定期承诺:在公司2009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事项中,石家庄永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自愿锁定安排如下:8,849,643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4,500,000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4,500,000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锁定期内,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履行承诺,其中8,849,643股份和4,500,000股份分别于2010年6月28日、2011年7月7日依法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另限售4,500,000股股份未发生交易或转让。
五、控股股东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交易所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并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清华控股、永生集团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清华控股、永生集团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清华控股、永生集团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清华控股、永生集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有关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10日